“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档案公布

12.12.2015  18:49

  图为南京市档案馆公布馆藏“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15件原档影印件。


  1937年12月15日上午,虽然日军已经攻陷南京,但59岁的张杜氏却没来得及离开南京糖坊桥18号的家。突然,中岛部队的5个日本兵闯进屋内向张杜氏索要钱财,面对凶神恶煞般的侵略者,张杜氏破口大骂,恼羞成怒的日本兵二话不说连开五枪将张杜氏杀害。


  这并非杜撰和演绎,而是1946年成立的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中记录的一个真实的惨剧。调查表上作证叙述的人是受害人的大姑子郑张氏,鲜红的手印按在调查表上,即使70年过去了仍未褪色。8日上午,南京市档案馆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包括张杜氏死亡调查表在内的馆藏的“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15件档案影印件,并以此配合即将到来的第二个国家公祭日活动。


  据南京市档案局副局长王菡介绍,此次公布的“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档案是市档案馆馆藏南京大屠杀档案中重要的组成部分。1946年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特别组成“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负责开展对日军罪行和受害者进行调查统计工作。当时共聘请委员62人,下设调查、审查、编纂3组,当年参与调查的单位有首都警察厅、宪兵司令部、中美合作所等,聘请陈立夫、吴铁成、谷正纲等18名国民党中央及南京市军政官员和社会名流为顾问。


  南京市档案局史料征集利用处王伟处长告诉记者,当时罪行调查委员会是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罪证纲要》和《日本战犯罪证调查小组搜集战罪证据标准》,分为加害人、罪行状况与被害人3种方式进行调查,并根据伦敦战罪调查委员会颁行的33种调查表格,结合实际状况,设计编制了《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种类表》,《南京大屠杀案可提供作证被害人姓名、住址表》以及《南京大屠杀案男女死伤统计表》等。


  据南京市档案局档案管理处徐海凤介绍,和之前公布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不一样的是,此次公布的15份原件是自上而下的、有目的有组织的专项调查,与此前公布的日军罪证对照可以相互印证。从1946年7月到1946年11月11日,该会调查敌人罪行案件总数为2784件,所有卷宗均函送国防部军事法庭检察处作审讯战犯的依据。


  此次公布的这些调查表对被害人、证人和调查者均有较详细的记录。专家介绍,这些调查表呈现的调查方法专业,调查程序、证人证词等具有法律意义。公布的这批档案中所反映的被害人伤亡统计表、可出庭作证被害人住址姓名表、南京大屠杀惨案述要等文件多角度展示了日军暴行,是侵华日军犯下反人类暴行的真实记录,是审判日军战犯的重要证据,是国际战争罪行调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据悉,自8日起这些影印件也将在南京市档案局官网、南京档案政务微博和南京档案公众微信上分批上线,供公众网上阅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