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继子捅死继母案开审 父亲申请判儿子死刑

15.01.2015  02:14

   新华报业网讯 35岁的李某因索要5万元遭拒,竟用水果刀在南京地铁站将继母于某捅死。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某父亲向法庭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放弃民事索赔”。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6月10日傍晚6时左右,在南京地铁2号线大行宫站内一角,35岁的李某向继母于某索要5万元,后因于某不给而发生争吵。随后,二人被民警带至警务室调解。几分钟后,走出警务室大门的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于某捅伤。随后,李某被警方控制,伤者被送往八一医院救治。不幸的是,由于其中一刀伤及心脏部位,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捅死继母,这肯定是我的错,我认罪……”庭审中,李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用“谈不上好”来形容自己与继母的关系。李某说,在他7岁时父母离婚,自己一直随母亲在淮安生活。期间,他只与父亲及继母短暂住过一段时间。2014年3月底,他带着姐姐和母亲给的五六千块钱,从老家淮安到南京找工作,并一直住在位于洪武路的一家宾馆里。可是,伴随着几次应聘碰壁,他开始变得“堕落”:白天睡觉,晚上出去玩。时间一长,从家里带来的钱所剩无几。之后,李某想到了父亲老李,他多次上门要钱。为了要到更多的钱,他甚至花200元,让同住一家宾馆的一个陌生人伪装成债主,上门去“讨债”。“前后加起来,差不多要到一两万元。”李某说,这些钱基本都被他用来买彩票了。

  案发当天下午三点,李某再次来到父亲工作的宝庆银楼附近找他要钱,二人一直“纠缠”到下午5点。后来,继母于某也来了。

  “我喊她,她也不搭理我,后来她跟我爸一起下班去坐地铁。”见父亲要回家了,李某便一直紧随其后。进入地铁站后,于某让老李先走,自己留下来解决。李某称,父亲走后,继母便一直在骂他,“她说凭什么给我钱,骂完我又骂我妈、骂我姐姐”。

  随后民警的调解,并没有让两人和好。李某称,一出警务室,继母就又开始骂他、骂他全家,自己气不过就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弹簧刀。第一刀捅过去时,弹簧刀回弹,不但没有伤到对方,反而划伤了自己的手。当时,现场一位民警见状赶紧从后面死死抱住了李某。可是,民警很快就被甩开了。紧接着,李某向于某捅了第二刀、第三刀,这两刀全都刺中了于某的上半身,而具体刺中哪个部位,李某称不清楚,因为“自己当时已经懵了”。随后,只见于某往地铁出口方向跑了几步,然后倒下了,地上全是血迹。

  李某在法庭上还交代了一个细节,杀死于某的那把弹簧刀是他在老家淮安的一个地摊上买的,当时一共买了两把。到南京后,因为每天都玩得很晚,为防身,他便将其中一把白色弹簧刀随身携带着。

  庭审时,李某的辩护律师称,李某带刀是为了防身,捅人也是在被于某辱骂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不具有主观恶性,且其到案后能如实承认犯罪事实,应酌情从轻处罚。

  对此,公诉人表示,死者于某作为李某的继母,也算是长辈,在面对继子一而再、再而三地要钱时,对其进行指责,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并无过错,李某因此杀人不应轻罚。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李某死刑。

  庭审结束前,法官当庭宣读了李某父亲出具的一份申请,申请中请求法院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由于其没有偿还能力,放弃民事索赔部分。

  因案情重大,该案昨日未当庭判决。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