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站配套建设新规 停车场距地铁站不超三百米

05.08.2016  11:35

  《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及服务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简称标准)日前获批。标准对南京地铁站附近停车、步行甚至吃饭等都作出了新的规定。昨天,南京市规划局对其进行解读。

  要消除南京人的“四大障碍

  《标准》将南京的轨道交通站点分为市级综合型、公共中心型、交通枢纽型和一般型换乘枢纽四大类。

  记者注意到,比如公共中心型换乘枢纽分为三大类,教育医疗型是以教育设施、医疗设施为主,配套商业、居住、办公、文娱、交通换乘设施等; 商贸金融型是以商业金融、商务办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为主,配套宾馆、餐饮、居住、文娱、交通换乘设施等; 文体娱乐型是以文体活动场馆为主,配套宾馆、商业、餐饮、居住、办公、交通换乘设施等。

  南京市规划局专家表示,按照规划,南京轨道交通的配套服务要尽量消除影响乘客选择换乘的各种障碍,包括物理障碍(换乘距离过远)、时间障碍(运行时刻安排不便)、费用障碍(换乘不优惠)和心理障碍(无法掌握足够的换乘信息)。

  停车场最远不超过300米

  据悉,按照规划,今后地铁交通换乘要测算客流,在此基础上确定各类换乘方式分担率,再确定各类换乘设施规模。

  比如,《标准》 对各类换乘设施的实际距离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公共自行车、非机动车换乘设施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不大于50米;公交换乘设施(停靠站和场站)出入口不大于100米;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与轨道车站出入口控制在100米以内; 而停车场距离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步行距离宜布置在200米以内,最远不超过300米。

  专家说,设施规模推算关键在于确定各类换乘方式分担率,对于无法进行实地调查新建车站,可参照现有所属地域和周边开发功能较为相似车站的调查特征。

  附近要有早餐点和自助银行

  《标准》提出,地铁站周边设施配置应满足交通一体化、功能一体化、用地一体化、景观、空间一体化、收益一体化的“五个一体化”要求。

  专家解释说,土地利用引导适用范围为轨道交通车站周边约500m×500m的特定规划区域; 周边服务设施配置要求适用范围为轨道交通车站周边200m×200m的核心区域。

  在服务设施配套方面,《标准》要求四类换乘枢纽在规划建设中必须设置便利店、自动售货机、小商铺、早餐和快餐点、自助银行(ATM)、医务室和警务室、公共厕所等。(记者 于飞)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