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启动"百村巡讲"活动 促党员干部知规守纪

03.11.2014  12:41

  

          11月1日,南京市江宁区“‘讲党纪·反四风’百村巡讲”活动在该区东山街道举办。

  

        江宁区随机抽取100名社区(村)干部进行集中测试。

  

          新华网南京11月3日电(戚轩瑜 通讯员 张敏 吴德 柏寿宝)党纪条规划出“红杠”,以案说法明确“底线”,《梦断歧途》敲响警钟,《身边榜样》凝聚人心……11月1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首场“‘讲党纪?反四风’百村巡讲”活动走进江宁区东山街道,近300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纪教育。

          当天的“巡讲”活动,共分专家解读党纪法规、“村官”闭卷测试法纪知识等两个环节。南京市纪委在现场组织“媒体开放日”活动,向2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打开大门”,邀请记者现场“围观”体验。新华网等多家媒体记者还“客串”了一把主考官,现场抽考测试百名“村官”的法纪知识。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指出,现在,有的党员干部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无视规矩、不讲廉耻,毫无戒惧之心。”南京市纪委新闻发言人助理、宣传部长邵建光说,“这些党员干部不知道为官的‘雷区’在哪里,搞不清从政有哪些‘高压线’。等哪一天违了规、犯了法,才痛哭流涕,后悔莫及。

          邵建光告诉记者,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中央纪委十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南京市纪委以今天这场活动为标志,将在全市启动以“讲党纪?反四风”为主题的“百村巡讲”系列活动,让党员干部真正“知规矩”、“守法纪”,让他们不碰“红线”、不踩“雷区”。

          专家现场讲“”,给党员干部划出一个个“雷区

          “如果在收受款物时的确是因为“盛情难却”而收下,收受之后立即退回,或是上交组织,或是存于510廉政账户内,则可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收受、占有这些款物的故意,不构成犯罪。如果是收受了款物后,听到有“风吹草动”,担心受到查处而退赃,则退赃的数额仍应认定为被告人的受贿数额,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讲台上,来自江宁区法院的女法官洪超兰正结合一个个发生在本区少数社区(村)干部身上的职务犯罪案例进行案理剖析,详细解读相关法规条文。台下,东山街道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辖区内16个社区的书记、主任和其他“两委”干部,近200人,正神情凝重地听课。

          这是“‘讲党纪?反四风’百村巡讲”活动现场的一个镜头。记者看到,现场“巡讲”的法纪专家以全区党员干部身边的“四风”问题为“活教材”,对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进行解读、宣讲,给党员干部们“敲警钟”、“拉袖子”。

          “2013年1月、12月及2014年6月,一小学校长李某3次组织学校老师前往江宁某景点饭店,在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期间进行聚餐,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市纪委通报……”“巡讲”现场,江宁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端木和海以这些案例为“反面教材”,提醒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远离腐败。

          法理结合、以案说纪的生动宣讲,让现场受教育者 “拎心醒脑”。“这些讲课,没有讲高深理论,而是实打实地解读法规。听了后,我明白了什么是红线,什么是违纪,什么是犯罪,知道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很管用。”来自东山街道的社区干部小张告诉记者。

  

  村干部现场回答新华网记者提问。

          面对“同事”忏悔,“村官”坦言“还是守规矩好

          汽车名表,诱人跌倒;金条钞票,给人下套;梦断歧途,自食苦果;思亲想娘,泪悔铁窗……“巡讲”现场,警示教育片《梦断歧途》中身边的“同事”现身说法,满面悔泪,让台下的“村官”们聆听忏悔,沉寂一片……

          “片中案例人物虽是‘小干部’,但也是经组织培养多年才成长起来的,他们自律不严、纪律不守,最终滑向深渊、身陷囹圄,有的人我还认识,令人痛心,又发人深省。”课间休息时,东山街道上坊社区书记王铸向记者感叹道。

          陶勇是江宁街道庙庄社区书记。“今天,我真正从内心深处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和警醒!片中有个当事人,去年还跟我在同一个办公室工作,没想到今年就‘进去’了。想想他们,看看自己,还是遵规守纪、平平安安的好!”他告诉记者。

          据悉,“巡讲”中,江宁区特意加大警示教育“比重”,专门从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多个领域,从区管正职到机关部门、街道园区和社区(村)的一般干部等多个层面,从个体发案到集体窝案等多种案件类型,制作了《贪欲无归》、《镜?诫》等4部警示片,对全区村干部开展了警示教育。

          “用别人的教训来警示自己,用身边人的教训来教育自己,目的在于使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心存敬畏,而不要心存侥幸。”邵建光告诉记者,在全市“百村巡讲”活动中,警示教育同样将成为“重头戏”。

  

  专家现场解读党纪法规

          记者争当“考官”,被考“村官”直言“很紧张

          在当天的“巡讲”中,江宁区还从全区10个街道200个社区(村)中随机抽选了100名村干部,组织集中闭卷考试,现场考核他们的法纪知识。

          “考试内容以集中宣讲的内容为主,精心设计了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反“四风”等50道选择题。题目虽不难,但要是当时不注意听讲,也很有答不出来的可能!”江宁区纪委书记蒋戈木告诉记者,考试的成绩将在全区通报,给“村官”们一些压力。

          为检测“村官”们听课效果,在笔试答题后,江宁区纪委特意请媒体记者现场进行抽考。新华网、人民网、江苏电视台等6家中央、省市媒体记者主动客串“主考官”,现场抽题,随机抽考当天参加考试的“村官”。

          “面对今天的考试,说实在话,我心里还真有点紧张,考试成绩听说区里还要通报,可能还会和成长进步挂钩。”抽考活动后,禄口街道桑园社区的大学生村官曹毅直言“很紧张”。

    南京纪委:只有“警钟”常鸣,才能“警笛”不响

          据悉,早在2012年初,南京市江宁区就在全市首推“百村巡讲”活动,对全区200个社区(村)、2500多名社区(村)干部展开不间断的法纪警示教育。

          “这些年江宁经济“大发展”,让‘村官’们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也越来越高。不少村的生产总值过亿,‘村官’们手里一年可支配的钱,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如果不对他们加强廉政教育,难免会出现‘村官腐败’。”江宁区纪委书记蒋戈木说。

          “‘村官’们权力不小,有的法纪意识却十分淡薄!”蒋书记说,他举例道:前些年,检察院查处了东山街道大里社区党总支部书记魏某,当时这名“村官”已56岁,他将社区副书记李某等人拉下水,大肆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李某自认为没盖违建房,在拆迁中起了表率,向魏某提出要社区补偿8万元,魏某顺水推舟,同意其虚报冒领8万元。直到案发,这几人对自己犯罪行为都没有清醒认识,当检察人员讯问李某“2011年检察机关已在同一街道立案查处多人,为何还敢贪污”时,李某居然认为自己与他们不同,“他们是受贿,性质不一样。

          这样的“法盲”在党员干部中并非个案。日前,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在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撰文时透露: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多名原领导干部反省材料后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

          “在法治已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有的连基本法律常识都不知道,怎么能当好领导?怎么能保证不出事?”陈希说。

          邵建光介绍,最近在公开通报违反一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时,少数党员干部很惊讶“原来这样做也是违规的啊?!”,这也从反面印证了开展法纪宣讲的现实必要性、紧迫性。

          “我们在全市推广以‘讲党纪?反四风’为主题的‘百村巡讲’活动,就是为了防止这样的‘尴尬’重现!”邵建光告诉记者,江宁区的“百村巡讲”活动开展了3年,模式成熟,效果明显。南京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将“百村巡讲”活动作为党风廉政教育“新常态”,推向全市。

          “从今天起,全市将分类分批开展党纪法规主题教育活动,在基层将运用‘百村(居)巡讲’的方式全力推进。只有警钟常鸣,才能警笛不响。”邵建光说,“巡讲”活动将聚焦党纪法纪这个“重点”,加大警示教育“份量”,通过现场“巡讲”、微博讲“”、网络论“”等多种形式,切实在党员干部身边拉起一根根法纪之“”,用法治思维严防他们误踩“雷区”、误碰“高压线”。

    【相关链接】

          中央纪委机关报:村干部不懂法何谈以法治村

          10月31日,就是南京市启动“‘讲党纪?反四风’百村巡讲”活动的前一天,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在显著位置发表了一篇题为《村干部不懂法何谈以法治村》的评论文章,强调加强“村官”法纪教育的极端紧迫性。

          文章称,今年8月,隶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吉首市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像这位村干部这样,有着当官为发财想法的不在少数。这位村干部话语中更加惊人之处在于,他竟然不知道滥用手中权力“捞两个”是违法的!

          文章指出,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介绍,在村干部腐败案中,毫无法律知识的村干部不在少数。一项调查显示,有些村干部甚至都不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存在。有一位叫王学东的村支书,以为把贪污的钱交出来就不算犯罪,还质问办案人员:“钱都还上了,咋还不让我走啊?

          文章说,有的村干部乱拘人、乱收费、乱做主,贪污挪用公款、贪占集体资产资源;有的制定和实施一些违反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土政策”、“土办法”;有的习惯于运用强硬手段管理村级事务而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有的自己不懂法还经常以法律吓唬村民。这些因不懂法而引发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基层干群关系的和谐,阻碍新农村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文章强调,村干部是法盲,往小里讲,毁的是干部个人,往大处说,危害的是全村人。通过法治教育,切实提高村干部这个群体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干事水平,才能避免法盲治村现象的重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