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办法鼓励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

25.03.2016  13:39

举报种罂粟、卖罂粟壳可获500元奖励

南京出台办法鼓励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

  本报讯(记者 李海明)罂粟是制毒原材料,虽美却不可乱种。即日起,举报种植罂粟、卖罂粟壳将获得奖励。记者3月24日从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南京市禁毒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南京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以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凡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可获得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眼下进入罂粟花开花、挂果时节,也是有关部门禁种铲毒的时刻。据介绍,南京禁毒部门去年就查处了7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其中2起种植数量在500株以上。根据奖励办法,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至1000元,铲除量较大的,最高可奖励5000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公斤的,每案奖励1000至2000元,缴获量较大的,最高可奖励10000元。

  据南京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负责人介绍,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各类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进行奖励,5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至5000元,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重大制贩毒案件缴获毒品1000克以上的,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可获得2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介绍,举报人可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南京公安“微警务”有奖线索举报平台、南京禁毒微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举报。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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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