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25.09.2015  22:03

  今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不光要征询民意,还要仔细评估风险。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征地之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等以上风险的项目应该暂缓征地。

  南京市每年将列出列出一个征地备选库。南京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开发园区和功能板块应结合发展定位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本区域近三年年均征地面积两倍的规模,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逐一梳理确定年度拟征地块备选库,并通过国土资源“一张图”平台上图备案。国土部门对拟征地块备选库实施动态管理,并对拟征地块的规模、用途、利用现状(耕地占用、原有房屋)等进行核查,对占用耕地较大的地块根据需要组织实地踏勘论证。

  这次通知特别强调了落实征地公告制度,严禁“未批先征”、“未征先拆”,凡未取得征(转)用地批复文件的,一律不得提前开展补偿安置和房屋拆迁。要求依法将拟征收地块的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告知被征地村组,拟征地块的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村组和农户确认。公告期内被征地村组和农户有异议的可申请听证。南京市政府要求,加强征地告知、确认、听证、公告、登记等环节的现场资料采集工作,要运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手段留存证据,保证资料真实有效。

  为了化解征地拆迁的防线,这次的通知要求,各区政府应认真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有条件的要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并作为区级政府征地审核意见的基础要件。对经评估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中等以上的项目,应暂缓实施征地,及时发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待风险化解到可控范围后再实施征地。对征地信访矛盾突出、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明显增多的区,南京市政府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编辑:曹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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