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上涨 调整为27700元

13.07.2019  12:10

  7月12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7月1日开始,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700元,比去年增长2400元。

  《通知》规定,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对象为:2019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至于调整标准,《通知》也明确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的。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77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7700元,缴存比例为5%-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6648元(27700元×12%×2),比上一年度增加了5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