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共自行车不再"拒绝"老人年龄限制被取消

14.07.2015  16:16

  南京市法制办13日公布《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听证意见处理情况的公告。此前的听证会稿规定公共自行车使用者年龄为12周岁至70周岁,70周岁以上老人不能使用公共自行车。经过征求网友意见和听证会论证,在修改稿中,这一年龄限制已被取消。

  在征求意见稿阶段,公共自行车该不该有年龄限制曾引热议。“不少老年人年过70,却仍能健步如飞,别说是骑自行车了。”不少网友认为,公共自行车属公共资源,应让老人享用,至于是否身体允许,该由老人自己判断。参与听证会的市民代表大多数认为,老年人也有使用公共自行车的需求和能力,不宜一刀切。市民代表史信建议,70岁以上市民申办公共自行车卡,应出具“健康证明”或签署免责申明。

  考虑网友意见和听证代表建议,南京法制办公告提出,公共自行车应最大限度服务公众,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不宜通过行政立法对使用者条件作过多限制,要求使用者在办卡时提交健康证明,不符合当前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为保障公共安全和运营秩序,公共自行车运营单位可在签订合同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尽到必要的安全提醒义务,并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免责条款。 (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