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党员干部年度“考廉”引入新规

03.11.2015  14:40

  新华报业网讯(通讯员 吴德 陈娟娟 侯雷 记者 明磊)11月2日,南京率先“试水”,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运用到党员干部年度述责述廉之中,在江宁区秣陵街道举行了干部年终“考廉”,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两部法规展开全面“廉检”。

  “之所以将《准则》、《条例》引入运用到年度‘考廉’中,旨在引导党员干部对照两部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高线’靠得近了,自然就会离‘红线’远了!”南京市纪委宣传部部长孔祥林说,下一步,将进一步总结江宁“考廉”经验做法,完善成熟后向全市推广,以推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两部法规。

  据悉,此次“考廉”工作会上,一支由街道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和群众代表共9人组成的质询团,在现场对几位“述廉”的干部提出质询。同时,该区纪委官方微博“江宁清风”,也在线上向36.8万微博粉丝征集问题,并作为网络舆论监督方向被评议人员发问。

  “作为全国首家运用《准则》和《条例》开展党员干部‘廉情’测评工作,江宁区的‘考廉’活动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在全程参与了本次活动后,本次“考廉”活动特邀党建专家、南京市委党校党建部主任、博士刘玉东教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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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