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大联合多部门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2.06.2020  17:01

   “未成年人犯罪了,就一定会如成年人一样受到惩罚吗?”“面对犯罪低龄化问题,法律层面该如何应对?”“遇到校园欺凌,我该怎么办?”……

   “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5月29日下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检察院、教育局、团市委、律协等部门,邀请法律专家、检察官、人大代表及市人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法治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话题,开设了一堂特殊的“网课”,与网友进行在线互动交流。

  代表剧透“幕后故事”:法佑未成人,百余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

  为全面了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情况,南京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前不久专门组织一场网络调查,先后收到网友意见建议156条。很多网友关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了,是不是和成年人一样受到处罚?”这个问题。

  未成年人基本都是在校学生。南京市教育局一级调研员蒋希波在与网友互动中透露: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法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就是检察机关校园普法的一大特色品牌。

  “截至目前,全市有108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市、区两级检察院所有院领导全部担任此职,成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贴心人和好伙伴。”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五老村小学名校联盟总校长成剑向网友透露:去年9月份开学之初,市检察院检察长范群接过中华中学校长徐飞的聘书,正式成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

  学生线上问检察官:假如我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

   “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网谈中,一名正在收看网络直播的中学生向检察员留言咨询。面对这个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晓帆现场给学生们当起了校外辅导员,给大家上了一堂简洁明了的法治“网课”。

   “校园欺凌不单纯只是‘熊孩子’之间的开玩笑,而是一种校园暴力!”韩晓帆告诉大家,如果你是一个被欺凌者,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在视频监控不到的地方,尽量与同学结伴而行;遇到欺凌时,视情况大声求助,并且及时向父母老师报告,必要时打110报警;平时也要注重加强防范,用文明的方式解决“野蛮事”。

  韩晓帆现场还忠告一些“熊孩子”,要学会善待他人,通过欺凌他人来寻开心,无法得到真正的友谊和尊重。如果继续以欺负同学为乐,那就是游走在犯罪的边缘,最终可能落入犯罪的深渊。他提醒“熊孩子”,要控制好自己的“小宇宙”,找到情绪发泄的正常出口。

  家长远程求助专家:家里有个“熊孩子”,该如何管教

  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引导不当,有可能再次犯罪,成为“问题少年”。网友“清风扬”的提问也正是很多父母一直担心的问题。对此,南师大法学院教授陈爱武给出了一个“锦囊妙计”。

  陈爱武建议,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要进一步向对涉案未成年人以及监护人进行交流谈心。一方面,以真情感动涉案未成年人,避免其自暴自弃;另一方面,协同家长给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一定的心理疏导及价值引导,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走访涉案人员所在的学校、家庭、社区,了解其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等情况,从根本上找出犯罪原因。同时,根据未成年人心身特点和性格特征,对每名涉案未成年人建立档案,制定帮教挽救方案;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相关程序,为未成年被害人办理司法救助申请。

  现场透露:人大立法剑指“不合格家长”,30对父母被剥夺监护权

  2015年,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的出台,让困扰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得到了实质性突破,也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源头预防和有效化解。

  “条例实施以来,南京市共剥夺父母监护权案例30件。撤销监护权后由社区或区民政局担任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爱心家庭养育,较好地保障了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的利益。”网谈现场,国务院妇儿工委智库专家、省律协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晓霞说。

  南京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宋晓辉表示,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督促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报告《条例》等相关法规的实施情况,并进行认真审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

  宋晓辉说,今年6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将通过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对南京市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深入调研视察,全面了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切实推动形成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合力。(赵雅惠 贾冬 肖日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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