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将永久告别活禽交易 销售最高罚2万元

27.10.2014  11:55

  在南京主城的菜场,今后就买不到活禽了。今年上半年南京市宣布的主城区活禽交易暂停的举措,将成为一项永久性的法律规定。南京市法制办正在就《南京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征询公众意见,该办法明确,在主城内售卖活禽的最高可罚款2万元。  扬子晚报记者  仇惠栋

  自从禽流感疫情时而冒头之后,南京就逐步加紧了对于城区活禽交易的管控。去年出台了《南京市活禽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南京主城区不设活禽批发市场,菜场的活禽须宰杀后带出。今年上半年,南京市政府发布临时管控措施,全面叫停了主城区的活禽交易。这次拟出台的办法规定,本市设立活禽交易禁止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范围内,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活禽交易,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饲养、销售、宰杀或者加工活禽。运输活禽车辆不得进入本市活禽交易禁止区。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活禽交易禁止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活禽交易禁止区内不得设置活禽交易市场。该办法实施前合法设立的活禽交易市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关闭并按照规定给予补偿。

  与此同时,对于在郊区怎么设置活禽交易市场,该办法也做出详细规定,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食品药品监督、卫生、工商、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活禽交易市场。活禽交易应当在活禽交易市场内进行。南京市实行活禽交易市场定期防疫制度。活禽交易市场连续营业日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月防疫日不得少于两日。活禽交易市场举办者应当提前十五日公示防疫日期。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禽流感等疫病监测、季节性发病规律评估情况,决定在活禽交易市场暂停活禽交易。暂停和恢复交易的时间,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征求意见稿已在南京政府法制网立法征集意见栏目全文刊登。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即日起至10月29日前可通过南京政府法制网在线提交意见和建议,或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C座405室)。

  两点关注

  1、实施禁止活禽销售的举措后,南京市民的餐桌供应怎么保证?

  该办法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设置禽类屠宰厂(场),实行活禽定点宰杀、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定点宰杀和处理的生鲜禽产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冷链专用车配送,配送过程应当遵守相关规范,保证生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2、有不少菜场私下出售活禽,这次出台的办法有哪些处罚规定?

  该办法规定,在活禽交易禁止区域或者暂停交易期间内进行活禽交易的,予以处罚:利用农贸市场摊点或者固定门店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举办者处以二万元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活禽进行饲养、销售、宰杀、加工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