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动产登记证发放预计28日前后启动

14.06.2016  09:41

  晨报讯(记者 刘娟)昨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中山路171号2楼新办证大厅已于6月12日对外服务。据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办证大厅的改造扩容正是为了将于本月28日前后启动的南京市不动产登记证发放做准备。届时中山路171号1楼将给南京市房产局作为房地产交易使用,2楼则作为办证大厅用于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为市民提供一站式的房地产交易、办证服务。南京市不动产登记证正式发放时,国土局会发布正式公告,还会开通专门的咨询电话,向市民解释不动产登记证政策和办证流程的相关问题。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消息,为确保今年6月底前正式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6月12日,中山路171号1楼原土地登记办证大厅已整体搬至2楼,对外提供个人土地登记发证、咨询、查询等业务。从原来的16个窗口增加到23个,并增设两个服务台,进行登记资料的预审和分号工作。下一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快工作进程,拟用10天左右时间,完成中山路171号1楼房产交易窗口装修改造工作,届时,将建成中山路171号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1楼提供房产交易服务,2楼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

  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预计从本月28日起,南京市国土局将启动不动产登记证的办理,该证书将市民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除了中山路171号,华侨路房地产交易中心也将成为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证发放一体的“一站式”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除了这两个确定的全流程办证点,到时候还会有许多其他办证点,具体月底会有公告。”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市正式发放不动产登记证的时候,还将发布公告,解释市民常见的问题,同时会开通咨询热线,就不动产登记政策和不动产登记证办理两方面接受市民的咨询。

  记者还了解到,南京一旦开始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同时停止房产证、土地证的办理和发放。市民如果在本月28日之前只有房产证而未办理土地证的话,那么在今后房产抵押、交易时,必须重新申领不动产权证书才可进行,最好及时办理土地证,持有“两证”就可以不用换领新证。不过实在赶不上也没关系,因为之前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不需要再走一遍,只要接着走完剩下的流程,就可以重新申请办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原有的房产证是作废还是交还给政府部门,届时会有相关公告。

  今年1月底,南京市高淳区作为试点,首先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这张证上包括不动产的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附记等信息,是原先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浓缩。例如“用途”一栏里,就写着“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这分别是原先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表述。而“面积”一栏中就写着两个面积,也分别是土地面积和房产面积。创新的是“不动产单元号”,这个长达28位的数字,类似于过去房产证上的“丘号”,可以辨识到具体每一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