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高档小区拉横幅催缴物业费

24.11.2015  09:50

  该小区7年来一直收缴难,去年只收了75%;本报记者调查居民为何不肯缴物业费

   小区挂出催缴物业费的大横幅。洁人员在工作。 

  新华报业网讯星雨华府是南京一个颇具知名度的“高大上”住宅小区,近日,一条红底黄字的醒目大横幅悬挂在该小区西门的大门口——“欠费影响物业企业的经营,受损害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横幅上的23个字,不仅让进出小区的居民天天举头可见,也让途经燕山路的过往市民为之侧目。

  年底是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集中“冲刺期”,今年收取的情况究竟咋样?对于业主而言,交物业费是心甘情愿,还是心存纠结?扬子晚报记者近日走访南京几大住宅小区,对这一引人关注的话题进行深度探访。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薄云峰 文/摄)

   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拉横幅催缴

  走进星雨华府,道路干净平整,小区绿植茂密,喷泉景观和中央花园周围,小区居民正悠闲散步。从2008年开始有居民入住的,该小区目前有A、B、C、D、E共5个片区,入住2300户,居民7000多人。环境高大上的该小区,近7年来,却一直受到物业费收缴难的困扰。

  16日下午,雨润物业公司的经理汤仁兵原本当天调休在家休息,为了物业费的收缴,他只有正常上班,和同事商讨收费事宜。“现在不仅要收2015年度,2014年度的也没有收齐。个别业主7年来的往年历史欠费,一直还挂着账呢!

  查看物业费的收缴率记录,2014年度只有75%,最好的年份是2012年,收缴率93%。“提高收缴率的办法就是不断和业主沟通,不断打电话和上门收费。催缴的越密集,收缴的情况就越好!”汤仁兵无可奈何地说。

   居民为啥不愿缴物业费?

   理由五花八门,房屋质量有问题、曾经被盗过等等

  欠缴物业费的居民主要是回迁户业主和部分空置房业主。回迁户业主多数是首批入驻,不缴费的理由多以房屋外墙渗水、玻璃有损坏、房屋以前被盗为主;空置房的业主多半碰不到人,即使联系上了,也以“出差在外地、房子没有出租,没有人居住”等理由搪塞。

  汤仁兵介绍,该小区多为18—25层不等的高层建筑。物业费每月平方米1.8元,按照户型分别为90、140平方米的住宅面积计算,每年的物业费分别为1944、3024元。“可以说,住在星雨华府的居民,不会因为捉襟见肘而交不起物业费。欠费的理由除了对房屋质量有异议,个别的就是压根不想交!

  记者采访了几位小区居民,他们均表示,小区环境确实不错,物业虽然没有尽善尽美,但毕竟也是每天在认真做卫生保洁、安全巡查的。听说有个别居民长期欠费,他们不缴费其实侵占的是已缴费业主的利益。

   不缴物业费有哪些影响?

   物业正常运营受影响,有的难以为继只好黯然撤离

  关注近年来南京发生过的几起因物业费收缴不足,导致物业公司无法运营,黯然撤离的事例。其中的共性就是居民欠物业费、物业服务缩水的相互影响而造成的恶性循环。物业撤离后,有的小区就面临垃圾无人清理、环境无人保洁、设施无人维修的尴尬局面,最终是小区居民的利益受到最大损坏。

  以雨润物业为例,目前绿化养护、保洁、内保共约150人。以前每幢楼配备1名“楼幢管家”,由于物业费长期收缴不齐,现在只能3幢楼配备1名“楼幢管家”。汤仁兵透露,物业公司的人工成本、运营开支、门禁、道闸、监控和水泵等小区设备设施维修均需要钱,个别居民欠费最终受损害的是广大缴费业主的利益。

   如何破解物业费收缴难?

   有物业在努力提升服务后,居民缴费率上

  记者通过探访几家小区,发现物业费问题还不是一家小区的“心头之痛”。位于星雨华府以南1000米左右的月安花园,居民入住14年以来,物业费一直收不齐。

  2014年以前,月安花园的物业费收缴率仅有60%。老物业运营不下去,2014年换了江苏向正物业入驻。物业经理郭晓东坦言,最初进驻也很忐忑。与长期欠费业主交流后,发现他们的欠费理由也集中在房屋质量、曾被偷盗等。向正物业通过与开发商、业委会、业主协商,把以往积留的问题逐一解决,并加大环境保洁、停车位管理等。经过努力,2014年物业费收缴率接近95%。“现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就开始步入正循环,收的物业费越齐,就能给业主更满意的服务。

  18日上午,郭晓东指着电脑里的“再次催缴通知书”告诉记者,他们已于10月向欠费业主发放过“催缴通知书”。11月底将对还没有缴费的发放“再次催缴通知书”。记者注意到通知中有如下表述“发出此通知后10日后,对依然欠费业主的欠费情况在小区进行公示,同时下发《停止服务通知单》、《律师函》,并进行法律诉讼。

  郭晓东强调,不缴费业主损坏的是缴费业主的利益。所以他们在按照规章收物业费上,会不断加大登门沟通和收费的力度。

   管理部门这么说

   不分小区档次,物业费难收已成共性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行业监管科张汛石科长说,物业费收取难,不论对于老旧小区,还是高中档小区,都是存在的共性话题。

  南京市目前有大大小小物业公司1000多家,其中由国家住建部颁布一级资质的有40多家,省住建厅颁布二级资质的有100多家,市住建局颁布三级资质的有800多家。物业费收取率在不同公司、不同小区,甚至同一公司的不同小区,收取率都是不太一样的。在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中,物业费收取率高不仅保障小区居住环境舒适安全,也是楼盘品质的保障。一般来讲,收取率高的小区,它的物业水准相对较高,在房屋对外出租、二手房交易上也占有优势。所以,物业公司要多对业主提供优质恒久的物业服务,居民也应该及时缴纳物业费,确保小区环境的良性循环。

  相关链接:

  不缴物业费究竟怎么治

  不交物业费拟列入失信记录

  不过有前提条件,就是拒不接受判决或仲裁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上个月提交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不交物业费将被列入失信记录”这一条款仍是舆论关注焦点。记者注意到,在修改稿中对这一规定作出了限制性要求,拒不执行司法或仲裁裁决的,才会按照规定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拒不接受判决或仲裁后方可记入信用污点

  条例草案中,关于业主不交物业费将纳入信用档案的条款,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记者注意到,这一版的草案对该条款也进行了调整,规定:业主有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违反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行为,经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与今年8月出炉的条例草案相比,规定了拒不履行司法判决或仲裁裁决这一前提,方能对不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记录诚信污点的措施。

  10%以上业主对物业不满,可启动第三方评估

  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好不好?服务效果怎么样?因为评价标准不一,常常会引发纠纷。

  对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如何评价?引入第三方评估是这次南京市立法的一大创新举措,草案的一大创新和亮点。但在征集市民意见中,不少市民反映,这一规定比较宽泛,应该明确评估哪些内容,市民在哪些情况下就可以启动评估。这次新版草案吸取了市民意见,明确了第三方评估范围:限于日常物业管理中纠纷比较多的物业服务标准和费用测算、物业服务质量。

  这次的草案明确,如果10%以上的业主因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要求第三方评估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其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选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物业服务企业不符合履约标准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本报综合3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