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收受友情赞助共97万元 南京一"蝇贪"获刑5年

30.10.2015  13:53

  因多次收受老板的友情赞助,累计受贿97万元,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原副主任尚奋荣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人生似船,心则为舵。心偏了,脑子就会想鬼点子,挖空心思去搞“变通”。

  2007年4月,尚奋荣第一次帮私营老板张某承接工程。作为回报,4万元的好处费送到尚奋荣手里。2008年春节前,张老板请尚奋荣到自己的办公室,向他汇报工作,拿出20万元厚礼,称这是为尚奋荣再婚买房子的友情赞助。

  两人的“默契”渐入佳境。2008年中秋节前,张老板给尚奋荣奉上10万元节礼。2009年春节,又送上20万元节礼。2009年9月,张老板得知尚奋荣再婚要办婚礼,又送出10万元份子钱。2010年春节,送上20万元节礼。

  短短4年,尚奋荣先后6次收受张老板礼金84万元,而张老板也顺利承接了中心村工程、路西经济适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另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尚奋荣还收受旬姓老板13万元,累计97万元。今年1月,尚奋荣受贿案宣判:判处有期徒刑5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宁可在大街上乞讨,也不能触犯法律

  随着权力的增大,我以前的自信慢慢地变成了自大。这种自信越强,玩火的胆量就越大,和私人老板越走越近,和群众越走越远。

  我利用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为私人老板谋取工程项目,然后私人老板心领神会地送上金钱。在潜规则运作下,和私人老板默契配合,我无休止地透支了思想和灵魂,把组织的教诲、父亲的嘱托抛到九霄云外。

  在法庭上,我对旁听的同事说:一个人千万不要犯法,再穷也是如此,宁可在大街上乞讨,也不能触犯法律。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父母的期盼。(据尚奋荣忏悔书整理)

  通讯员 宁纪宣 田月华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