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扑朔迷离卖房案 仪征市检察官讲述“真相”背后的玄机

12.04.2023  11:07

  讲述人: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 蔡婷  

  “卖房款终于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久前,我收到担任检察官后独立承办的第一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当事人母亲打来的电话,感到十分欣慰。

   扑朔迷离卖房案

  2022年10月的一天,王来到我院,反映其办理零首付购车时陷入高利贷骗局,请检察机关主持公道。

  王军称,放贷人做局骗他把自家的房子卖给了范俊,但卖房款16万元却被案外人郭峰拿走。范俊买房后不久,又将房屋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金奇,金奇装修房屋时多次遭到王军父母的阻挠。2018年8月,金奇起诉范俊、王军,要求对案涉房屋过户。王军因在外躲债未出庭抗辩,法院经审理判决范俊、王军协助金奇过户。同年12月,金奇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强制执行将房屋过户至金奇名下。2022年4月,王军申请法院再审被驳回。

  听完王军的一番讲述,我对这起案件生出许多疑问:王军第一次卖房后,房款为什么被案外人拿走?范俊为什么在短时间内又将房屋转卖他人?案涉房屋经过两次买卖,双方是否存在买卖合意?

   “真相”背后有玄机

  受理该案后,我调阅了法院一审、再审、执行等环节所有的卷宗,并向法官详细询问了办案细节。正当我思考下一步该如何继续调查时,一位前辈提醒我说:“办案不能只听当事人一面之词,所谓的真相背后往往暗藏玄机。

  据王军描述,其父母因为房子的事曾与金奇发生过多次纠纷,双方在派出所也作过调解,于是,我通过到派出所核查相关卷宗,梳理清楚了事情的经过:2015年6月,王军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办理零首付买汽车的广告,想到自己因信用卡欠款已经被银行列为黑户,于是,打起了利用零首付购车的方式骗取银行贷款的主意。王军联系卖家得知,办理零首付购车需要交纳少量手续费,王军遂借了3万元高利贷,没想到骗子遇到骗子,手续费交了3次也没拿到汽车。王军意识到被骗,但因为心虚不敢报警,逐渐陷入以贷还贷的困局,到最后,只能通过卖房子还高利贷。

  范俊得知王军卖房的消息后,想捡个便宜,考虑到王军的房子是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便将房屋价格一压再压,最终以16万元的价格成交。王军在外欠钱较多,怕拿不到房款,就把卖房钱交给朋友郭峰保管。范俊买房的钱全是借的,发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后,便将房屋再次转手卖给金奇赚差价。

  其他涉案人员还称,王军好赌博,曾多次欠下高利贷,父母还帮他还过10余万元的高利贷。

  看来,那位前辈说的果然没错,王军在申请监督时并没有如实陈述。

   多方参与解纠纷

  调查结果与我当初的设想完全不一样,但我想,当事人经历一审、再审,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过,仍然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那一定是有“心结”还未打开。

  通过与各方当事人谈话,我了解到,王军父母的“心结”在于房屋售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而且卖房的钱他们一分没拿到。金奇认为,他以市场价格正常购房,装修期间多次遭到王军父母的阻挠,耗费了大量精力处理纠纷。

  调查至此,可见房屋买卖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卖房过程不存在胁迫等违法犯罪行为,本案不符合建议法院再审或者抗诉的条件,依法可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各方当事人积怨已久,简单地不支持并不能解决矛盾。

  于是,我邀请司法局派驻检察院和解员一起,再次约谈各方当事人。范俊和金奇表示,2018年案件在法院审理时,他们多次表示愿意补偿王军,但王军的父母始终对补偿金额不满意。因受疫情影响,他们收入有限,没有能力更多地补偿王军。王军父母称,儿子赌博败了很多家产,他把房子卖了,可卖房钱他们老两口一分也没拿到。了解了当事人各自的想法后,我们从法理、情理、时间成本、既得利益等多个角度引导当事人从对立走向对话。

  为彻底打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我们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就此案召开了听证会。会上,经过听证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并当场签下和解协议:范俊补偿王军1万元,金奇补偿王军1.5万元,王军及其父母不再就房屋买卖提出异议。

  想到王军的16万元卖房款还在郭峰手上没有拿回来,我又主动联系郭峰,言明利害关系,希望他将卖房款归还王军。郭峰表示,一定会将卖房款归还王军。

  就这样,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场长达7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检察监督环节彻底解决。

  王军想骗人却反被人骗,败了家产,连累年迈父母无法安享晚年。在办理本案时,我多次告诫王军其正值壮年应当勤劳致富。回顾整个办案过程,对于第一次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的我来说,在发现本案不符合监督条件的那一刻,不免感到有些遗憾。但我深知,监督不是检察履职的最终目的,彻底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才是检察官的价值追求。这起案件为我的办案生涯开了一个好头,未来,我将精益求精办好每一起案件。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