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最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入库

06.06.2016  21:15

日前,一笔1413.5万元的税款在市地税部门成功入库,这是我市目前最大一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我市一家公司的股东是新加坡某贸易公司,日前,这家新加坡贸易公司准备将其持有的26.29%股权转让给我市另一家企业,这一转让行为涉及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新加坡贸易公司在向我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转让事宜时,市地税局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即刻与各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实行税收前置管理,控制了税款的流失。该公司对从中国境内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应在中国境内缴纳税款并无异议,但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具体计算确定存在分歧。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政策依据,多次宣传辅导,对接沟通,最终获得对方认可。

 

为确保这笔税款在我市顺利入库,市地税局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入库准备工作。经过周密的准备,该笔税款日前顺利入库,共14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