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单位治安保卫不合格逾期不改将影响信用

28.02.2015  13:40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不合格也会影响单位信用?没错,这是明天起施行的《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新规定。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内保总队获悉,除了将传统的新闻单位、交通设施运营单位、公共交通企业、金融单位、教育医疗单位等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外,《条例》还将重点新闻网站、地铁、轻轨、快递企业、大型数据中心运营单位等具有时代元素的单位明确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对于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条例》还规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幼儿园则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到场指导。

          “《条例》首次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诚信体系内容。”江苏省公安厅内保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只要单位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整改的,一律视为失信行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处罚情况还将提供给信用征信机构,纳入江苏省单位和个人信用体系进行管理约束。通讯员 苏宫新 实习生 王煜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