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企清理规范和全面监管工作启动

10.11.2015  09:14

  5日上午,扬州召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清理规范和全面监管工作部署大会,发布《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清理规范和全面监管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清理规范和全面监管的范围主要是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功能区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理规范分五种方式进行,对业务功能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相近的企业,划转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对功能相似、业务相似的企业进行合并,并组建集团公司;对部分承担着政府管理职能或延伸职能的企业,依照实际工作需求暂予以保留;对可完全市场化运作的企业,实施国有股退出;对经营业务不正常且不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企业予以注销。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采取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委托管理,市委宣传部监管和财政局监管四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