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出台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

25.11.2014  18:34

  近日,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连云港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该办法分为单位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认定和惩戒、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认定和惩戒、教育和修复、管理和保障等主要内容,对单位不缴或少缴公积金以及个人逾期还款等行为,均视情节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三个等级,进行不同类型的惩戒。该办法的出台将对提升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推进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交的信用管理、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发挥重要作用。

  (连云港市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