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调控新政出炉 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15.08.2018  19:42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个人不能炒房,企业也不行!昨日,南京市房产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据了解,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经了解,2018年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占比在0.5%以下,总体比例稳定可控,但近期出现了企业在南京市局部区域部分楼盘购房登记增多情况,个别楼盘购房登记企业数量达到近100组。

  为此,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一是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二是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三是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

  四是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紫金山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以来,西安、长沙、杭州、深圳相继出台暂停企业(企事业)单位购房的政策。

  南京跟进“企业禁炒令”,表明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住房居住需求。(钱建芬)

  本周南京再拍5幅地 现房销售规定全面取消

  8月17日,南京将迎来本月的第三次土地出让,再拍5幅地块。其中3幅位于浦口,2幅位于江宁,均为宅地且设置了最高限价。最受关注的是,从这次土拍开始,南京土地竞买规则将出现改变。现房销售的规定全面取消,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竞保障房面积”也将改为“竞自持面积”。

  浦口2幅地块要配基层社区中心

  记者注意到,本周五将公开出让的5幅地块,3幅来自于浦口。

  其中,浦口区江浦街道海桥路以南、绿水湾北路以东地块出让面积达到91345.7平方米,是这次5幅地块中面积最大的一块。挂牌起始价是17.5亿元,最高限价25.4亿元。该地块内用地性质比较多,今后该地块内将配建集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等一体的基层社区中心。同时地块内还要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地块内的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南侧、康华路西侧地块也在这次出让之内,该地块出让面积是此次5幅地块中最小的,刚刚超过3万平方米,不过该地块内也含一处基层社区中心用地。

  浦口区最后一幅待出让土地是江浦街道雨山南路以东、财八路以北地块。该地块是一幅纯宅地,挂牌起始价10亿元,最高限价14.2亿元。

  江宁两幅宅地将配建超1.2万平米人才房

  这次5幅地块中,另外两幅地块都在江宁的滨江开发区。记者注意到,这两幅宅地都将配建人才房(含租赁住房)。

  其中,江宁滨江开发区弘利路以西、锦文路以北地块,出让面积64145.18㎡,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出让条件,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7056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江宁区政府。

  最后一幅是江宁滨江开发区经六路以东、锦文路以北地块,出让面积也超过5万平方米。根据出让条件,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5595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江宁区政府。

  达到最高限价将“竞自持面积

  最让人关注的是,在5幅地块的土地出让要求中,并没有提到现房销售的字眼,“竞价达到最高限价90%时,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就必须现房销售”的规则全面取消。同时,出让要求中明确,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业内人士指出,自持商品住房即开发商自己持有,不对外销售,用于向社会出租。此举可以向社会提供更多的租赁住房。这5幅地块将于8月17日(本周五)上午9:00公开出让。这些地块会否达到最高限价,我们将密切关注。(钱建芬)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