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协同思维 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新发展

04.07.2018  19:50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纪检组长 郑力坚

随着内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但基层实践中仍存在就内控谈内控、工作统筹协调不足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找准内控机制建设与相关工作的契合点、连结点,运用协同思维强化管理,形成1+1>2的综合效应,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协同融合,提升工作站位

协同思维首先着眼于系统整体,注重融合性,要求统筹思考。体现在内控工作上,就是要把强化“两权”制约和监督,有机融入健全税收治理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大局之中,更好地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突出抓好三个“”:与党建同行。积极打造“党建+内控”模式,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党建工作示范点、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目标,通过分解细化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

与改革集成。注重税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围绕筑牢“四道防线”,将内控建设与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征管改革、风险管理、国际税收、数据应用、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升级版”建设统筹谋划推进,形成与税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度融合的内控格局。

与增效同步。立足落实简政放权、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把控权与增效结合摆上突出位置,尤其要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形成职责清晰、流程完备、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坚持协同联动,增强内生动力

协同思维的目的在于实现系统整体目标最优。落实到内控实践中,就是要发挥好绩效管理方向标、推进器作用,把内控机制建设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目标定位,夯实制度基础,优化运行机制,促进内控目标与税收工作整体目标同向同行。着力推进三个“”:抓目标整合。组织层面,将“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目标要求纳入绩效管理全局性目标之中,真正做到内控工作讲绩效、抓绩效、重成效。个人层面,探索按纳服、征管、稽查、行政等管理序列建立个人绩效目标,并与数字人事无缝衔接,引导激励岗位内控职责有效落地。

抓制度衔接。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统一省、市、县、基层分局四级工作规范,对接落实总局“3+10”内控制度,并将内控节点和要求嵌入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形成清单式、手册式或嵌入式内控操作指引,为权力行使立规矩、定标准、设边界。

抓责任共担。围绕内控目标落实,层层压实领导班子内控主体责任,强化业务部门内控主责和督审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并将内控职责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联动的内控责任网络,促进内控机制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三、坚持协同互补,提高综合效能

协同思维要求系统中各要素优势互补、聚合放大,形成功能倍增效应。税收管理涉及层级多、战线长,风险防控不仅压力大,且呈向基层单位和一线干部集中之势,迫切需要强化资源整合,通过 “严管理、防风险、治未病、保平安”,最大限度地管好税务系统的“神经末梢”。努力做到三个“”:促数据共享。内控监督平台为各级依托大数据和相关税收业务系统强化内控管理构建了通道。要充分应用平台,突出税务稽查、出口退税、发票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风险,形成集中分析、分级应对、及时整改的工作机制。

促风险统控。税款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干部廉政风险相互交叉、紧密关联,要坚持在防范税款流失中排查执法和廉政风险,在监管执法和廉政风险中堵塞税款流失漏洞,切实增强权力运行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能力。

促防治结合。强化税务应用软件内生制约功能的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找准并揭示风险,推动完善制度措施。以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为契机,加强执法质量考评,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促进全系统税收执法质效全面提升。

中国税务报》7月3日B1版

信息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