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区检察院"协作式"办案模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05.06.2015  17:27

  “感谢检察院周到安排,感谢检察官一趟一趟奔跑,小女儿恢复很好,我们不再担心她想不开了…”“六一”前夕,花季少女的父母代表全家给南京玄武检察院送上锦旗,连声夸赞未检科承办人的心理帮扶。

  一年前,在一起三名未成年人殴打同为未成年女孩的伤害案中,眼睛受到重伤的小雅(化名)内心充满对打人者的愤恨,对未来生活失去信心,甚至产生了厌世情绪。未检部门邀请心理咨询师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心理矫正方案,经过为期两个多月的专业心理帮扶,小雅逐渐走出心理阴影,正以积极的心态重新投入学习、生活。

  2013年以来,南京玄武区检察院积极吸纳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合作渠道,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着力打造“协作式”办案模式,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10件11人,开展社会调查11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5人次,开展异地帮教3人,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5月26日,该模式荣获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

  “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除了建立心理咨询介入机制,对特定人群委托心理学专家提供一对一的心理矫治服务外,还对逮捕、羁押、起诉与否开展社会调查、适用听证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关工委、学校等相关人员以及当事人父母,对嫌疑人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并听取各方意见,再结合案情作出决定。

  该院常务副检察长王卫东在介绍“协作式”办案模式说,“目的就是动用一切可用的社会力量,在法律的框架内体现了人性化办案,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对外来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原籍、原单位、原社区异地帮教考察模式;对本地涉罪未成年人,采取发出“社会服务令”等办法,组织参加社会义务劳动。但对在本地没有监管条件、回户籍地又不便于考察的涉案未成年人,一直是考察帮教的突出问题,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因为缺乏帮教条件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的情况。

  针对此,该院创新异地联合帮教工作机制,进行跨区合作,让其入驻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进一步实现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帮教的平等化。

  2014年春,该院将一外来涉涉嫌抢窃的未成年人卢某某送往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考察帮教。在考验期间内,小孩得到了很好的行为矫治和心理辅导,连远在边疆不愿问理的父亲看到后也十分感动,后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次成功协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提供很好的范例,该院先后实施3起异地帮教,通过跨区资源共享,实现对异地涉案未成年人司法处置的平等化。

  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该院还注重普法教育体系的社会化。一是牵头与南京市人民政府红山办事处共同打造了少年自护与法制教育基地——“向阳花”工作室;二是以搭建“检校共建”为平台,率先在全市成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与辖区内的12所大中专学校和中小学建立“检校共建”点;三是以社区检察服务站为平台,多方共建维权网络,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制作宣传展板,带领学生走进戒毒所、革命教育基地、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法治科普夏令营”“关爱成长少年面对面”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对辖区内出现的有关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及青少年犯罪苗头性问题进行监督、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