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我十八”全国设个成人节 遏制校园暴力

09.03.2016  11:10

  “全国不少地方已有成人节,建议设立全国统一的节日。”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南通市主委刘璠把这样的建议带到全国两会上。

  “成人礼”一直是我们最重要的文化传统之一,早在周代就有“冠礼”“及笄”的成人礼,传承3000年后,至满清入关而中断。自1994年上海嘉定恢复举办成人节至今,全国已有20多个省、市相继对“成人节”立法规定,如:上海1月1日成人节、南京4月23日宣誓日、黑龙江哈尔滨4月28日成人节、天津10月1日成人宣誓日、浙江12月9日成人节。

  十八岁成人仪式,不只是仪式,而且是民族文化的浓缩、历史的传承。全国选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设立十八岁成人节,很有必要。“明确规定各学校(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在成人节当天或一周内,选择合适场所举办成人宣誓仪式。”刘璠建议,把每年5月18日(谐音‘我十八’)作为成人节,使青少年成人意识时间化、具体化,促使他们从生理成熟转向心理和文化上的成熟,明确作为成人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强化公民的担当意识。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任松筠

  三管齐下,遏制校园暴力

  近年来,各地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全国人大代表、东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认为,立法、惩戒机制和教育机制的缺失,使得国内校园暴力长期以来停留在道德层次,没有上升为法律议题。“校园暴力”干预机制的滞后和犯罪成本低,让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易红代表建议,加强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和改进学校教育三管齐下,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伤害事件发生。他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校园暴力猖獗,各州通过修法对参与校园暴力的青少年加强刑事惩罚,特别是群体犯罪,所有参与者都要‘连坐’判罪。即使未满十八岁,如果后果严重且有前科,也可以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犯罪定案、量刑,从而有效遏制了校园暴力。建议参考这一做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对校园安全的内容予以明确具体化,把遏制校园暴力纳入校园安全范畴;对校园侵害情节恶劣者依法判处严刑,对于轻微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也要做出更细化的规定,便于各地司法机关在惩治该类行为时有统一标准;适当提前刑事责任年龄。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沈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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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