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人民满意目标 全力推进融合发展 江苏司法行政2015年服务民生“十件实事”

09.02.2015  12:43

  骏马奔驰去,金羊报春来。

  伴随着新春的脚步,江苏“两会”勾勒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美好蓝图。罗志军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着力提升全民守法自觉性,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李学勇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80%以上,法律援助惠及全部低保人群。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记者从2月5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坚定人民满意目标,全力推进融合发展,认真做好为民服务“十件实事”。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质效,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好,服刑人员和特殊人群管控好、服务管理好,把普法产品、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精确供给到基层最需要的人群,最大限度方便社会和群众消费,保障基层群众能“找得到、请得起、用得上”。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80%以上”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全面落实201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80%以上”目标,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年内,确保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建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80%以上,让群众享受到“一站式”、“即时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产品开发,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资源,免费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解答、维权指导、简单法律文书代写、矛盾纠纷化解等基本服务。在村、社区层面,依托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纠纷化解,设立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便民联系点,推动实现基层法律服务的全面覆盖。

  加大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增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维权等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完善“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功能。

  “法律援助惠及全部低保人群”  推进更高水平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确保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法律援助惠及全部低保人群”要求的全面落实。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简化受理程序,扩大援助范围,强化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在更高服务水平、更广的覆盖面上,努力实现全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在各类群团组织、协会和企业等组织中推动设立法律援助“代受理点”,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受理点、联络员为补充的全覆盖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困难群众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设,在全省推行周六定时值班制度,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强化对受援人的回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将法律援助范围由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更多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继续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  提高服务群众的及时性、针对性、实效性

  在去年开展“法润江苏”行动的基础上,继续适时组织全系统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服务活动,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为1万家中小企业免费开展“法律体检”,为1千家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定制法律服务,为10万人次提供减免费法律服务,为1千名服刑人员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就学资助。

  每月定期开展“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围绕中央2015年1号文件提出的健全“三农”支持保护法律制度等重点内容,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开通服务民生“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众推出减免收费服务项目。每月定期开展企业走访、法律需求征询和研判活动,引导律师、公证等行业力量,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全面开展“志愿者培育行动”,动员吸纳社会力量壮大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社区矫正志愿者、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推动基层法律服务的常态化、长效化,形成法治社会合作共治的良好氛围。

  提高12348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水平    形成“一体化、智能化”的服务对接机制

  在2014年13个省辖市全面开通“12348”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实现12348全省联网服务管理,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所有群众可通过拨打12348热线、登陆12348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即可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求助、法律事项办理和法律服务投诉等,实现司法行政服务群众零距离、无缝对接。

  精心打磨“找律师”、“求法援”、“考司考”等8大核心服务项目,加强对群众法律需求的研判分析,加快研发更多管用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网上服务产品。建立健全12348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实行全程服务跟踪,提高平台服务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打通实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12348网上平台的对接渠道,努力形成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融合发展的江苏司法行政服务新格局,畅通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扩大“@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博、微信影响力    彰显“法润江苏微联盟”品牌的服务优势

  2015年,“@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微信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法润江苏微联盟”实体化运作,及时宣传法律知识和司法行政职能,回应社会热点话题和群众诉求,促进“微宣传”与“微服务”的相互融合,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寓宣传于服务群众之中。

  完善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微电影和微小说等“五微一体”的“微服务”平台建设,打造微资讯、微普法、微提醒等系列“微精品”,组建政务微博微信律师顾问团、调解顾问团、维权顾问团等,及时解答网友法律咨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

  推动“法润江苏微联盟”与12348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对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进行及时的分流引导、跟踪反馈。吸纳更多的政务新媒体及新闻媒体加入微联盟,针对社会民生的热点问题,共同开展线上线下活动,进一步丰富微联盟的服务渠道和产品,提升“微时代”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效。

  监狱、戒毒机关全面建设远程会见系统    全面推行实施“阳光执法、帮教

  全省监狱、戒毒机关建设远程会见系统,为服刑和戒毒人员亲属,特别是经济困难家庭、年老体弱、有未成年子女的会见和帮教提供便捷条件。

  进一步优化“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  加快推进会见室、候见室等文明执法窗口建设,为社会公众、服刑人员亲属及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投诉受理等一站式服务。

  在涉毒人员较多的地方探索建立戒毒工作指导站,培育扶持一批社区矫正社工事务所(工作室),为特殊人群及时提供专业的教育矫治、帮扶救助。县(市)及非主城区安置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为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后续照管、救助服务。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帮助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为符合政策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10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帮助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最低生活、帮扶救助、基本医疗等保障措施,促进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服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年内,推动全省市、县两级政府全部聘请专业律师法律顾问,乡、村两级法律顾问配备率95%以上,推动形成基本覆盖的法律顾问网络体系,满足社会各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

  定期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法律便民”活动。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村(社区)基层治理决策和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扩大法律顾问制度覆盖面,深入开展律师进企法律体检、农民工维权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使“遇到问题找法律、找律师”成为群众共识。设立专项经费,推行购买法律服务制度,为弱势群体、困难群众解决法律问题,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产品服务体系    根据群众需求提供精准的普法服务

  全方位提高普法产品的社会知晓度和消费的便捷度,积极推进群众免费观看的电视法治频道、媒体法治栏(节)目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和教育服务,获得普法读物、音像制品等法治文化产品。

  全面升级江苏普法网和网络普法联盟,年内培育8-10个全国知名的省、市级新媒体普法阵地,形成广播、电视、报刊、专业普法网站多方互动,电脑、电视、手机三屏联动的普法格局。

  深入实施“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集中开展“普法助力企业行、助学校园行、助民村居行”、“普法志愿者服务行动”、“普法达人培育行动”、“法治六进实践行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升级行动”、“农民工学法周”等活动,推进“纵向贯通、横向衔接、整体联动、立体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

  大力推广公证事项网上办理    积极拓展公益性公证服务领域

  为群众开通网上办证平台,对通过网络查询认证即可确认信息真实性的部分公证事项,市民可在线完成办证申请、上传资料、审核确认、支付缴费等手续,减少群众办理公证中的非必要的往返和排队等候,使市民享受更加便捷的公证服务。

  为年老体弱、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办理公证事项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快速受理、尽快办结的优先服务。

  对办理下列公证事项的,按法律援助有关规定,减收或免收公证服务费:为领取抚恤金(或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的;办理赡养、扶养、抚养协议的证明或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办理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公益活动;为请求国家赔偿的;为申办低保困难家庭、残疾人和五保户的;为申请见义勇为者、革命伤残烈属的;立遗嘱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查询公证遗嘱信息等。

  完善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    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年内,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率100%,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100%,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调处率85%以上,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着力打造群众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平台,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和化解处置机制,在坚持利用“村头”、“地头”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上门调解、现场调解等方式的同时,注重运用听证、社会评价、群众议事等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

  完善“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延伸人民调解触角,强化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劳动人事以及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的纠纷调解,推动人民调解向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覆盖延伸。加快推动《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条例》地方立法,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是江苏司法行政人坚定不移的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法治保障、法治宣传,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使命职责。从2015年全省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中梳理出来的服务民生“十件实事”,是从社会和群众关注的角度,用群众易解易懂的语言,作出司法行政的服务承诺,以方便群众了解,也方便群众获得服务。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的评议和监督!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在抓好服务民生“十件实事”推进落实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袁  诚  郁  奇  张全连

 

2015年2月9日  《新华日报》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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