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20.01.2017  17:07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于1月18日下午在南京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蒋定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批准了南京等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4件法规,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罗志军同志辞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蒋定之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蒋定之在会议闭幕前讲话,总结了会议的各项议程,对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对于本次会议通过的两件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委员会要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宣传,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权威解读,保证法规全面贯彻实施。对于省政府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针对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问题整改工作,完善跟踪督促机制,加大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力度,对违法违规、屡审屡犯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省人大财经委要会同审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蒋定之指出,即将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对于团结动员全省人民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具有重要意义。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筹划,周密组织,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蒋定之还就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蒋宏坤、史和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陈震宁,省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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