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十九大】省司法厅部署厅直机关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工作

08.11.2017  01:45

日前,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11月7日,厅直属机关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具体部署学习贯彻工作。

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落实:一是深学细悟阶段,要排定支部、个人专门学习计划,支部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2小时,个人每月撰写心得笔记不少于2篇。要通过举办专题辅导、开展专题党课等形式,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精神;二是学思践悟阶段,要注重学研结合、学做结合,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专题调研,举办党建培训,切实将十九大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三是巩固提升阶段,要通过举办理论测试、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主题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学习效果,凝聚思想共识,推动工作开展。

省司法厅强调,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是各支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机关要为基层带好头,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要为普通党员带好头,确保各项学习贯彻措施落到实处。要创新学习贯彻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注重针对性互动性,激发积极性主动性,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学在深处、干在实处。要注重联系实际,与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