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新增环境保护领域五项内容

10.07.2017  16:02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相对于国务院3月公布的涵盖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等8个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江苏此次公布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增加了环境保护、公共交通两个领域。 

  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5方面,内容包括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服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环境气象服务、环境监测评估与应急服务等。 

  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服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项公共服务,由各市、县(市)政府负责,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其中,城乡居民饮用水要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要≥98%。城镇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2%,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实现全覆盖。 

  对于环境气象服务,江苏将及时发布城市和区域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公众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知识科普宣传。

    (范晓黎  闫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