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医患纠纷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座谈会(图)

31.10.2016  20:35

 

 

 

 

10月25日至27日,省司法厅在南通市、昆山市分别召开苏中苏北、苏南片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座谈会。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医调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试点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厅医调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周红养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期间,组织观摩了南通、启东、昆山市医患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南通、启东、昆山市司法局分别作了试点及医调工作经验介绍;各地汇报交流了试点工作情况;厅医调办通报了全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贯彻落实医调工作专题厅长办公会精神以及推动落实5.12全省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明确的重点任务等要求,对全省下一阶段医调及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周红养对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清晰试点目标,扎实抓紧落实。各地要完成试点各项任务,探索形成可推广应用的工作模式及相应规范,提升调解服务效果彰显调处成效。二是通过学习借鉴,加强探索研究。在坚持人民调解基础性地位和属性的正确方向下,坚持问题导向,适应社会治理创新趋势,进一步拓宽视野、活跃思维,加强医调工作的探索研究。三是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机制作用,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要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和联动,会商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建立医调工作基础数据台账,加强医调工作信息化建设。四是统筹试点工作与面上工作的关系。要以试点工作的经验成果指导面上医调工作的开展,同时以面上工作实践促进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