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务人员职称评定条件修订 医德不良"一票否决"

28.06.2017  17:25

  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对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资格条件进行了重新修订,突出医德为先,突出能力实绩,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论文,注重实际能力。值得注意的是,论文发表期刊的层次要求被取消,只要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合法期刊即可,不要求SCI、中文核心、中华期刊等。

  本次修订,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医德的“一票否决制”。明确要求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申报时要求提供医德考评表,医德考评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在职称申报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凡核查证实材料不实的,个人弄虚作假的,按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处理,并列入不良信用信息系统,作为自然人信用建设的重要内容。

  此外,我省职称评定制度改革的“三不唯”得到了延续,不唯学历,对所有层次 、所有专业增加学历破格条件,满足相应的条件要求,如成果、奖项、表彰等,即可使用本科以下的学历晋升卫生高级资格。不唯资历,对所有层次、所有专业增加资历破格条件,满足相应的条件要求,可减少对任现职以来工作年限要求。不唯论文,对社区卫生高级资格论文不作硬性规定,非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正高、副高论文各减少1篇(正高2篇、副高1篇),取消论文发表期刊的层次要求(只要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合法期刊即可,不要求SCI、中文核心、中华期刊等),取消科研成果要求(申报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提供,不作硬性规定)。

  本次修订,我省取消了职称申报的“门槛”,引导医务人员提升实际能力。取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要求。卫生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有效期由2年增加为3年。职称评审中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业绩水平,增加临床病案、护理记录、麻醉记录单、专题报告、业务报告、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表等工作实绩要素,注重考察申报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落实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意见,要求提交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未开展服务或正在服务尚未满规定时间的,不予申报。

  据悉,省人社厅此举旨在为广大医务人员“松绑”,切实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一刀切”方式将成为历史。省人社厅朱从明副厅长表示,创新卫生人才评价机制,是贯彻落实省委人才新政26条的具体行动,是我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又一创新之举。我省卫生系列评价标准的修订完善,将更好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提高实际能力,进一步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记者 杨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