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院:出台《检察室站及社区检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01.08.2016  20:09
      近日,六合区院制定出台《检察室站及社区检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着眼解决社区检察官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有效提升社区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明确社区检察官工作方式。建立每周三固定驻点与不定期巡访社区相结合的工作制度。要求各业务部门要围绕检察室站工作职能,制定检察室站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适时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社区检察官规范化水平。     二是明确社区检察官工作职责。突出派驻检察室站和社区检察官的业务属性,明确社区检察官应紧紧围绕检察职能开展工作,重点做好排查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开展交办线索的初核初查、组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及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等,不断提升社区检察官专业化水平。     三是突出强化内部协作配合。明确各业务部门加强与检察室站及社区检察官的协作配合,除有保密要求外,涉及检察室站所在街镇的检察工作,原则上应由社区检察官协助办理,涉及所在街镇司法办案信息的及时向社区检察官通报,不断提升社区检察官在派驻街镇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