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统计局出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15.04.2015  18:36

为认真宣传贯彻《统计法》和《江苏省统计条例》,进一步落实好《南京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六合区统计局出台了《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 结合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宣传媒体,紧紧抓住“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多种宣传载体优势,拓展统计法制宣传阵地,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扩大统计法普及力和影响力,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二、结合重大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紧紧抓住《统计法实施条例》即将出台和今年将全面启动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这两项工作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增强统计服务对象的法律素养和统计法制观念,营造积极法制氛围和环境。

三、结合统计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重点是要抓好领导层面的普法宣传,继续推动《统计法》、《江苏省统计条例》进党校活动,将《统计法》、《条例》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培训内容;抓好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结合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行政指导过程中以及利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动员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

四、结合 统计执法,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以执法检查促进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互补特性,在执法中促进普法、检验普法,在普法中推进执法、保障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