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区组织区级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11.03.2016  08:56

  3月10日,在植树节来临之际,泰州市高港区区委书记王建带领区四套班子负责同志,区级机关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等共计200多人,在该区大泗镇安置小区东侧生态公园内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现场一片繁忙,广大干部干的热火朝天,有挖塘的、有栽树的、有培土的、有浇水的。活动当天,共计栽植香樟、榉树、合欢及高杆红叶石楠等1048棵,分别为香樟372棵、榉树144棵、合欢367棵、高杆红叶石楠球165棵。

  区委、区政府把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区委书记、区长每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并亲自组织造林督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造林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各镇(街)也积极行动,先后建立了各自的绿化基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全面提升林业绿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二五”期间,全区累计完成造林面积1.75万亩,其中成片造林1.23万亩,完成四旁植树80余万株(折合造林面积0.27万亩),新建、完善、更新农田林网6万亩;全面推进中幼龄林抚育工作,累计完成森林抚育面积4.5万亩,其中试点补贴面积2.2万亩。全区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26.92%和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