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之路促农民增收——江都区真武粮食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之路

21.07.2015  12:35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农业内部的经营结构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谁来种地、如何种地已成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新问题。2013年以来,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真武村大胆探索,通过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走出了一条集体自主经营、村民合作共赢的村级经济发展道路。2014年288亩入股土地实现收入68.7万元,农户保底分配17.88万元,股金二次分红4.93万元,每亩入股平均收益近800元,取得了农民得实惠,集体增活力,村容村貌得改观,农村社会更和谐的良好成果,为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试点先行,稳步发展。真武村认真学习农业农村新政策、新法规,请相关部门到村解读政策文件,打消了村组干部的思想顾虑,充分意识到土地股份合作,集体自主经营的必要性。在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承包大户经营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科学选择三个组288亩土地入股先行试点,不断总结土地流转、股份合作、自主经营的经验,努力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民增收致富探索一条新路径。

        二、健全机制,规范发展。合作社深入农户广泛听取意见,因地制宜,制定了《江都区真武镇真武粮食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成员权利义务、“三会”工作职能、利益分配机制等核心内容,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理财小组,制定工作人员责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监督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分配公开。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做到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向理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报告,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办社原则。

      三、强化责任,合作发展。合作社采取了“自主经营、分块包干、责任到人、利益联结”生产管理模式,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将288亩农田分成2块集中连片的生产田块,通过自愿选择,选派村组干部或种田能手负责管理农田生长全过程。合作社与管理员签订管理协议书,明确亩产、奖赔标准,强化责任意识,村组干部参加农田生产与其他用工人员同劳同酬,实现了将责任与权利相结合,劳动付出与收益报酬相结合。同时,合作社通过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村组干部操作,实现机械化服务,并低价为本村其他农户服务,让农户得实惠,合作社增收入。

      四、明确股权,共享发展。合作社将三个组88户农户流转入股土地每亩作为一股,形成288份土地股,5个村组干部个人出资投入每1万元作一股,形成25份资金股,构成了土地股与资金股相结合的股权结构。坚持入股农户自愿原则,提出入股申请,签订入社协议,明确每亩保底分配500斤粳稻,年底以国家指导价进行现金兑现。在合作社财务理财后,盈余提取30%公积金、公益金,10%财务管理费的基础上,将剩余的60%按组核算收益,分配到组,按农户土地股份二次分红。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经营作为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一种创新,已充分体现出其优越性和生命力。

      一是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农民以土地入股,实行二次分红,农民收益得到了保障,释放了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二产、三产转移,在获取土地收益同时,又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农民收入实现“双进账”。

      二是有利于群众安居乐业。 在实现劳动力有效转移,农户家庭收入明显增加,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的同时,也为家庭和睦、邻里间团结奠定了经济基础。现在60岁以上的老人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得到了一定的收入,减轻了子女负担。全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和其他社会问题大大减少,农村社会更加安定团结和谐。

      三是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 实行土地合作经营后,合作社对土地资源进行区域化产业布局,统一管理,有力推动了农业的规模经营。既可以对田块进行整合,实现小田变大田,改变了过去小而散的田容田貌,而且通过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的扶持,对沟、渠、路进行合理整治、合并,使农田生产面积有效增加,增幅达10%左右。实现集体集中投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长期受益。

      四是有利于农业产业标准化生产。 通过土地股份合作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田秸秆全部还田,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采购,肥料使用、治虫农药等统防统治工作得到农技专家现场指导,耕、种、收实现全程机械化,保证了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化,粮食生产安全化。

      五是有利于村级组织活力增强。 一方面,合作社由村集体组织生产经营,可通过增加集体股份投入、提供农机服务,促进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的增加。同时村组干部劳动与老百姓同工同酬,在不增加村集体支出的同时,提高了村组干部的工资待遇,增强了村集体的向心力。(江都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