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四个树立”编织困境儿童保护网

12.09.2017  17:23

      为进一步保障我区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广陵区民政局及时更新保障困境儿童的信息,提高保障标准,提升关爱服务的水平,在具体工作中,以“四个树立”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树立救助“新机制”。区民政局及时了解困境儿童家庭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探明”,开展多形式帮扶活动。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联合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残联、团区委、区妇联及各乡镇(街道)构筑起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二是树立救助“新标准”。根据2017年民生幸福工程实施进度,按时出台提标文件,落实孤儿生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7月1日起孤儿及监护人监护缺失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15元,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职责、重残和重病及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1年中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疾病儿童养育标准提标至每人每月729元。

      三是树立救助“新理念”。秉承“教育与救助并重”的工作理念,依托社工团队,针对困境儿童的年龄、智力、生理、心理等方面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从内心深处给以慰藉,并为他们提供生活+照顾、文化教育、心理辅导等救助服务项目,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真正为困境儿童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四是树立救助“新常态”。广泛宣传,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村(社区)、乡镇(街道)、区三级网络管理,对困境儿童坚持动态管理、定期巡访核查,确保困境儿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将困境儿童的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通过系统进行申请变更或退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