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正风肃纪村居行”专项行动出实招求实效

17.02.2017  14:34

  亮剑“微腐败”, 消除“大祸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多获得感。要认真贯彻省、市纪委‘正风肃纪镇村行’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末梢延伸。”近日,亭湖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综合考量信访举报、舆论舆情和执纪审查等情况,决定聚焦政策落实,盯紧村居干部,组织开展“正风肃纪村居行”专项行动。

  立足实地摸排,确保情况明。春节后一上班,区纪委成立8个组,分别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镇(街道、经济区)、企事业单位、村和社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面对面听民意、察民情。同时,充分整合内部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信息资源,结合监督员反馈信息、网络舆情、政风热线、审计情况、政法信息等数据资源,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准确把握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新动向。截止目前,已走访村(居)26个、企事业单位13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9条。

  立足三级联动,确保底数清。区纪委会同财政、农办等部门开展涉农、民生项目、资金集中调查摸底行动,摸清全区2014年以来涉农领域3大类1108个项目的资金分配和使用去向,并专门汇总成册;要求各镇、街道、经济区组织对2015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区下拨到本地(含所属站所、村居)的涉农、民生项目、资金进行梳理排查汇总,形成清册,并选择辖区一个涉农、民生项目、资金比较齐全、具有代表性的村居,将其2015年以来所收到的上级拨付(含镇、街道、经济区本级下拨)的各类涉农、民生项目、资金进行认真梳理,逐一说明每一笔资金的收、支等情况,形成清册。通过建立相互独立的三本清册,确保底数清,为下一阶段开展专项督查打好基础。

  立足责任落实,确保步伐齐。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把责任传导到财政、民政、人社、住建等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经济区),督促建立分工明确、权责对等的资金使用、分配、监管机制,

  严格管理监督,真正把好政策落实到群众身上,以严格的执纪监督,保证资金“精准投入”,保证政策“精准落地”。明确镇(街道、经济区)纪(工)委对问题较多的部位进行“筛查”过滤,区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对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实施“一案三查”,追究党(工)委书记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责任,对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追究纪(工)委书记责任。

  (茆长永 李沧林 王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