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检察院联动四单位解决企业欠薪

13.01.2015  21:35

  2014年12月17日上午,淮安冷风阵阵,寒意袭人,在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大厅内等候的下岗女工金鸿、王英等4人的心头却是暖意融融,9时整,当她们拿到“老东家”朝阳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时,久久缠绕在心头的忧伤顿时化为喜悦,笑颜向花一样开放。 

  2013年12月,已在甲石油公司工作10余年的金鸿、王英等人,根据甲石油公司安排与其子公司朝阳公司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不到一月,朝阳公司即解除与金鸿、王英等人劳动关系。 

  “我在石油公司工作10多年,快50岁,朝阳公司突然辞退我,我不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却不受理,受了委屈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我是举目无助,心情糟透了,后来到区总工会反映,建议我请检察院支持起诉,我就来试试,一周时间,他们就决定支持起诉了,现在,赔偿金也拿到了。”拿到了11000余元经济补偿金、工资的金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金鸿等女工们能够要回血汗钱,得益于淮阴区检察院和淮阴区高新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制定的《企业欠薪联动处置办法》。《处置办法》规定了检察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支持其向法院起诉。 

  今年1月份,已在某石油公司工作10余年的金鸿、王英等4人,与朝阳公司等3家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申请淮阴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后经法院审理,相继作出调解、判决,女工们拿到了经济补偿金、工资共计29500元。 

  淮阴区检察院张洪斌检察长说:“对损害公民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支持受损害的公民向法院起诉,是公民合法权益获得司法救济或社会救济的有效途径。” 

  《处置办法》还明确了联动单位的分工和工作范围,工会负责对企业工资协商、订立集体工资及指导企业民主管理、推动厂务公开;人社局负责对劳动者欠薪举报事项的查处和答复;高新区和住建局负责建立企业欠薪报告、预警机制,企业欠薪公布制度,建筑行业保证金制度,检察机关和联动单位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并联合其他社会调处力量,快速稳妥处理企业欠薪争议,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高新区党工委赵维祥:根据《处置办法》,区检察院与我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研判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今年已帮助我们妥善处置了诚信物流等多起企业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