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政府出台系列文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09.2016  14:43

  今年以来,徐州市铜山区政府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保障,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出台一系列文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铜山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架构和运行机制,打造“诚信铜山”。
  一是出台《铜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4-2020年行动计划》。贯彻国家、省、市信用法规政策体系,加快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推进信息产品广泛使用,加快信用产品开发应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用市场监管,促进信用市场规范发展;加强诚信教育,引导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二是出台《铜山区信用联动监管工作办法》。以项目为抓手,对项目申报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项目单位及时记录在案,并实施分类监管,协调各部门实现联动监管。及时提醒项目单位失信风险,督促建设单位严守诚信原则,警惕失信带来的风险,警惕进入失信“黑名单”。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责变更,及时调整信用分类监管、联动监管的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出台《铜山区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和信用审查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在分配专项资金、组织政府采购、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分配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对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及信用审查的概念、使用领域,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信用管理机构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严格管理从业人员。
  四是出台《铜山区自然人、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分别详细规定了自然人、社会法人的各种失信行为,并自然人、社会法人的对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进行了认定,同时报送同级信用管理机构指定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办法》要求信用管理机构在实施信用惩戒的同时,对自然人、社会法人的信用重塑和修复。建立自然人、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对经核实无误的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系统。
  五是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铜山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建立指标体系,分为基础信用40分,信用积累(加分指标)60分,信用流失(扣分指标)。评价程序分为评价准备、企业实地调查、初评、审核复议、评价结果反馈、公告、上报(备案)、资料整理归档、跟踪监测服务8个阶段。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出台《铜山区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嘉许制度》,依据各单位信用信息库,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发布通告进行表扬并实施嘉许;出台《铜山区失信企业“黑名单”曝光实施细则》,对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曝光黑名单的产生、曝光方式和曝光期限作了详细规定。
  (徐州市铜山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