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区司法局“三个三”确保“必接必送”

23.05.2016  16:07
               

  今年以来,玄武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做到接前“三个明确”、接时“三个对接”、接后“三个落实”。

  一是接前“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上级文件要求。认真吃透苏办发[2011]52号、宁委办发[2012]75号、苏司通[2015]112号、苏综特[201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必接必送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区局与监所单位对接联系、按规定提供经费保障、协调解决司法所遇到的困难等工作;各司法所负责与街道、社区、罪犯家属等进行沟通协调、派人前往监狱进行刑释人员交接、接回后开展安置帮教等工作。三是明确工作流程。区局在接到监狱刑释人员必接必送来函后,发正式通知到相关司法所,同时积极与监狱沟通,了解刑释人员的家庭情况、服刑表现、联系方式等,及时告知司法所。司法所联系其亲属、社区,研究接人方案,并在释放当日前往监狱接人。

  二是接时“三个对接”。一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监狱教改工作科人员的对接,双方办理好出狱手续的交接工作,做好责任到人、权责清晰。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刑释人员亲属的对接,为后期司法所帮教、回访打下基础。三是刑释人员和亲属的对接,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把刑释人员交给前去接回的亲属或送到家里,让他们及时感到政府亲人的关怀和温暖,融入社会应从家开始。

    三是接后“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安置帮教档案,接送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刑释人员3日内及时到司法所建立安置帮教个人档案。二是落实帮教措施,根据接前掌握的情况,司法所因人而异,制定一套符合安置帮教人员顺利回归和有效融入社会的帮教措施。三是落实就业安置,对家庭生活困难,无力就业的人员,根据其现有特长,积极联系区、街道已建立的过渡性安置企业予以安置,对有条件的刑释人员鼓励其积极创业。(南京市局戒毒管理处     玄武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