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创新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05.08.2016  11:04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为民服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健全“服务需求征集、服务事项办理、服务活动保障”机制,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发展完善,提高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宿豫区创新提出以项目为支撑、以人为核心、以提升基层民主化管理水平为目的的“三征两评四公开”民主管理新模式,通过事前征求、事中推进、事后公示三步走程序,规范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是“三级征求”确定项目范围。第一级是居民代表和党员征求居民意见,由社区召开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传达为民服务资金的使用要求和最新精神,对征求居民意见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填写意见收集表、设立信箱(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民意征集并进行汇总。第二级是支部党组织征求党员代表、居民代表意见,由各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小组会议,讨论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并形成支部征集意见报告。第三级是社区党委征求支部党组织意见,在社区召开社区“两委”和各支部会议,征求“两委”意见建议,听取各支部意见征集情况并梳理形成项目基本框架和内容。

      二是“两级评议”确定候选项目。社区召开代表评议会进行第一级评议,通过PPT的方式向代表介绍候选项目情况,接受代表针对候选项目现场质询,由代表对候选项目投票表决确定候选项目,并由组织部领导点评流程进行,确保项目运行的透明度。召开街道党工委评议会,社区填写《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备案表》,将确定的候选项目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查、评议和备案,由街道根据经费使用及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社区使用。其中,项目或资金额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社区“两委”应充分征求社区党员群众意见后,经过街道党工委统一后方可变更。街道组织科负责做好为民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跟踪。

      三是“四项公开”保证项目成效。严格落实“四项公开”机制,即实施方案公开、项目实施公开、资金申报情况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通过社区“四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社区政务平台和各小区“八公开”专栏及各种会议,及时公开项目征求意见过程和形成过程。在“四务”公开栏开辟专门公开窗口,按月对项目实施过程、效果、居民满意度进行公示,同时,在每月党员统一活动日例会上公开,接受质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资金申报,并将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公开。按月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居民质询,并自觉接受街道和社区监督组织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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