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划调整 宿迁定向医学生毕业16个月遇两不管

06.11.2015  09:13

  一年前大专毕业时,小史并没有为工作犯过愁,因为她是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上医学院前已和宿迁宿豫区签了定向就业协议。哪想到,“因为区划调整”,正常毕业后的“包分配”变成了“两不管”,板上钉钉的工作,至今还没落实。

  “宿豫区卫计委拒绝安排我女儿的工作,说我家所在的皂河镇从宿豫区调整到湖滨新区了,应该由湖滨新区安排。湖滨新区又说我女儿是与宿豫区签的协议,应该由宿豫区分配工作,与湖滨新区无关。两个区相互推诿,我跑了很多次都没用。”小史父亲史雪平在向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反映此事时,生气地发问:“区划调整,怎就调丢了工作?

  2011年8月,在到徐州医学院上学前,小史与宿豫区人社局、卫生局签署了《定向就业协议书》。《协议》写明,小史毕业后到区卫生局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后甲方负责帮助推荐到辖区内的乡镇或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小史回忆:“去年夏天一毕业,我就去宿豫区卫生局报到,卫生局工作人员说皂河镇划走了,我不归他们管,后来又叫我回去等通知。12月,我听说其他同学都去报到了,但我还是没接到通知。”此后,其父史雪平便到有关部门交涉。他说,孩子的工作安排,应该由宿豫区与湖滨新区相关部门做好交接。他了解到,宿豫区卫生部门曾带着协议到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去,而湖滨新区不接收。

  宿豫区卫计委副书记肖玉敏告诉记者,定向生是按户籍所在地招收的,区划调整后,他们自然要将定向生分配调整到户籍所在区。包括小史在内,宿豫区一共将5个定向生交到湖滨新区,“5个人的信息是打在一张表上给湖滨新区的”,除了小史及一个尚未毕业的定向生外,比小史早一年毕业的3个人的工作湖滨新区都安排了。

  那么,为何小史是例外?肖玉敏表示,湖滨新区什么原因不接收,她不好去揣测,“之前3个定向生的工作安排,听说也是开会研究的。”为了小史的事情,9月份她专门向湖滨新区发函,并把小史所签协议的原件一并快递给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对方签收了快递,但此后并未与宿豫区卫计委联系。

  记者向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力军求证。对小史工作未落实,他答复:“因为手续没有正常交接。宿豫区移交时把她遗漏了,小史父亲一直在找宿豫区交涉。她的档案也找了年把时间,听说现在找到了,但肯定不在我们这里。

  至于肖玉敏所说其他 3个定向生的情况,他说这几个人“是宿豫区移交过来的,移交给谁、怎么对接的,我都不清楚”。记者追问,这项工作究竟哪个部门负责?他解释:“协议是卫生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签的,卫生部门只能安排和使用,人社部门要办手续。需要共同完成。

  宿迁市卫计委宣教处负责人表示,小史要求有关部门履行协议的要求是合理的,她的工作也确实应该由户籍所在地安排。市卫计委多次与宿豫区、湖滨新区协调,“但湖滨新区不安排,我们也没有权力去指定它安排”。

  力军说:“小史父亲最近找得比较频繁,领导很重视,答应给他协调。领导一协调,事情就好办了。不是宿豫区,就是湖滨新区,总会有人给她安排。过段时间,你看个结果就行了,现在不好说。

  小史告诉记者,等安排期间,她在宿迁二院找了份工作。9月,接到宿迁市卫计委通知,按省里要求去参加培训,她就把工作辞了。“当时我也问:我的工作怎么安排?市卫计委叫我先培训再说。别的同学都带薪培训,只有我不是。

  省卫计委相关人士告诉记者,2009年我省在国内率先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协议就业”方式,为我省农村基层定向培养适宜卫生人才。签署协议的正常毕业生,必须按照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落实好就业安排。具体到小史的困境,省卫计委意见是,由所在市召集涉事县市区有关部门协商处理,落实好她的就业安排。

  据省卫计委介绍,从2009年起至2012年,我省已连续招收4届、3836名定向生,省级财政共投入1.18亿元专项资金。基层普遍反映,这批学生在基层就业比较稳定,能够较好地胜任基层卫生工作。相关毕业生的工作安排上,还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各个环节上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拿出点尽责尽力办实事的精神来。(徐冠英 卞 平)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