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区出台全省首个社区医养融合服务规范

04.06.2015  13:52

  整合社区医疗和养老资源,为失能半失能患者提供居家护理,既让老人病有所医,又缓解大医院医疗资源紧张的矛盾,但此事却面临医师执业是否合规的“拷问”。

  作为南京首个“医养融合”试点区,秦淮区出台全省首个社区医养融合服务规范,在2日举行的论证会上,省和南京市有关部门高度肯定了“秦淮模式”的破冰意义,但也认为要让医养融合惠及医患双方,还需打破服务收费、医保政策的坚冰。

  缺少行医规范支持    医师“一边干一边怕

  老人病有良医,重点在社区,难点也在社区。统计显示,失能半失能老人中八成是慢性病患者,住院治疗行动不便,还占用紧张的床位资源。秦淮区卫生局副局长陈玲举例说,秦虹小区一名患前列腺癌的老人需要长期导尿,每次都要叫救护车,四五个家人将其抬上车送医院,“其实这些日常护理、术后恢复,社区医生完全可以在家做。

  “慢性病老人,更适合的是家庭护理、家庭出诊、健康管理。”陈玲介绍,秦淮区最早在南京开展居家护理,如今50%以上生活在社区的老人享受到这项便利,但是医生上门服务时还是有些不安心,一是不符依法行医规范,二是医患互信不足。

  秦淮区14家社区卫生中心与38家养老院签约医疗服务。“我们是一边干着,一边还怕着”。秦虹社区卫生中心的医生心存顾虑地说,我国现行的医疗规范是在医疗环境中执行的,医务人员不论是到养老机构,还是进社区家庭,都是在非医疗场所,没有医疗服务规范支持、相关部门认可,担心发生医疗纠纷;而从患者角度,家庭就医“没有依据”,也担心医生不负责任,缺乏信任感、安全感。

  有了服务规范    医疗护理“延伸”到家庭

  “制定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就是为了解决医养融合的标准化、合法性问题。”省卫生厅基层卫生处副处长任晓波认为,目前各地医养融合“百花齐放”,但都缺少医疗规范支撑,家庭行医不仅要讲人性化,也要讲法治化。

  记者翻开《秦淮区社区家庭“医养融合”医疗服务规范》,服务目录列出了伤口护理、排泄障碍等适宜服务项目10大类34项,从上门预约到用药准备、护理实施,以及患者评价等,都有一套严格规范的标准和程序。

  秦淮区卫生局局长金宝强介绍,为解决“医养融合”的合法性问题,《规范》要求养老机构要和社区卫生机构、医生和服务对象“签约服务”,这样养老机构和家庭可视为医疗机构的“延伸场所”。

  “对照《执业医师法》,医养融合还是有争议的话题。”陈玲坦陈,譬如上门输液、插鼻饲管,正常没事,万一引起病人过敏或应急反应,家庭和养老院没有医院的抢救条件。所以《规范》以护理服务为主、医疗服务为辅,拟定出老人特别需要、适合在养老机构和家庭处置的服务项目,绝不随意扩大上门服务范围和项目。

  医疗养老一体融合  还需冲破医保瓶颈

  南京市卫生局专题研究秦淮医养融合规范,一致同意先行先试。副巡视员崔晓宁认为,这不仅是对依法行医“破冰”,还为规范收费、医保支持做了铺垫。

  配套《服务规范》,秦淮区同步出台《服务菜单》,把患者分为高血压、糖尿病、失能半失能等5大类,让老人自主选择“套餐、配餐和点餐”服务。但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郑军认为,每一项具体上门服务收费都不高,像“雾化吸入”一次5元,上门服务一次10元,医务人员连打的起步价都不够。

  陈玲解释说,《规范》低收费,一方面是履行基层卫生服务功能,一方面也是受到医保政策限制。医保认可的“家庭病床”,3个月护理费1500元,连药费都不够。因此,许多社区医养融合中心靠政府购买服务、靠义工无偿奉献维持。

  低收费会挫伤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也遏制了居家护理的市场潜力。

  市人社局医保处薛虹认为,让医保支持医养融合,确实存在瓶颈。医保依据《社会保险法》,支出标准和范围有严格规定。但像秦淮区这样把医养融合标准化,医师工作量、物品消耗量测算收费,医保可以按病种尝试支出。

  “改革总是顺应市场需求、民生期盼,从基层开始突破的。”崔晓宁说,在医养融合上,现有医保、物价政策,已经成为改革的障碍,所以“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大胆探索”。她透露,医养融合的政策突破,有望在南京研究出台的医改新政中先行先试。(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