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农委举办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

22.07.2017  00:41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正确理解新《条例》的各项规定,顺利推进全区农药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盐城市亭湖区委、区政府和市农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和2017年全委学法用法计划安排,7月20日上午,亭湖区农委在区政府行政中心举办农委系统干部职工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班。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区植保站、区农产品质检站、区林蚕站、区作栽站及有关科室负责人近40人参加,区农委副主任谢龙主持培训班。
        本次培训邀请了原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徐寿尧授课。徐寿尧对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从修订背景、变化、过程、原则和重点内容等方面,分类作了全面、详细、深入的解读,特别是对涉及农药管理体制、农药经营许可、农药使用管理、违法违规处罚和依法履职等进行了重点强调。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受益匪浅,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新《农药管理条例》,为今后更好地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谢龙主任最后强调:各参训单位和同志们要深刻领会新《农药管理条例》精神实质,尽快理顺和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各项制度,加大对新《农药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全面履行新《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农药全程管理的职责,努力开创农药管理工作新局面。
作者:亭湖区农业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