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三个优先”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工作见成效

23.11.2015  11:11

针对近年来全区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增多,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不断增大的现状,铜山区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维权服务专业平台,通过“三个优先”,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受理优先。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咨询台,由专人负责少数民族群众的接待咨询工作,直接受理,快捷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无偿提供仲裁(诉讼)代理、非诉讼调解、刑事辩护等法律咨询服务。
  二是指派优先。对申请援助的少数民族群众,只要符合援助条件,优先指派责任心强、专业业务水平高的援助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办理,努力做到诉前、诉中、诉后的全程监督,并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听庭和电话回访制度,确保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是办理优先。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群众劳动报酬纠纷、工伤赔偿、医患纠纷及抚育扶养纠纷,降低门槛,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今年来已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成功维权11例,实现服务平台的专业价值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