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与我省在北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

30.08.2016  23:32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工作,8月29日,教育部与我省在北京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同时签订该备忘录的省市还有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和甘肃省。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张敬华副省长代表我省与教育部副部长郝平签署备忘录,省教育厅厅长沈健、副厅长朱卫国出席了签署仪式。备忘录的主要内容有:江苏省将建设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300所、省级大学生艺术团100个,推动各级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免费向大中小学生开放。到2020年,全省小学和初中美育教师中专职教师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80%,实施《江苏省中小学音乐(舞蹈)、美术教师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在职中小学美育教师全员培训和考核。高校设立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校级专门机构。将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素质报告书,将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计入中考成绩,将普通高中艺术课程纳入学业水平测试并作为高考艺术专业录取依据。开发与课程教材相配套的高校和中小学美育优质数字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深入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力争到2020年免费进校园演出展览场次每年在200场以上。
      陈宝生指出,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是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需要,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意义重大。下一步,要重点抓好5方面工作。一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学校美育的灵魂,将其融入到学校美育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二是确保教育公平,补齐短板、缩小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三是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存量、强化增量,统筹社会资源、部门力量、师资培训,采取有力举措尽快破解师资短缺问题。四是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机制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解决美育改革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形成协同育人合力。五是加强对学校美育的评价标准研究,更好发挥美育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内在力量和对社会风气的导向作用。

江苏省副省长张敬华和教育部副部长郝平签署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