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保局:“闯限行将被处罚3000”系误读

03.11.2014  21:04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部分媒体和网络上流传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期间,闯限行将被环保部门处罚三千”的说法为误读。

  为保障2014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会议的举行,北京市在11月3日至11月12日期间,对机动车采取“单双号限行”等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日前有北京市媒体报道:“在APEC限行期间,市交管局和市环保局会对闯限行车辆进行处罚。其中,交管部门的处罚办法与违反五日制限行的行为一样,处以100元罚款,不扣分;而环保部门按照规定可给予高限3000元处罚”。

  北京市环保局3日下午表示:该说法有误。闯限行行为处罚权属于交管部门,环保部门的处罚主要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行为。

  据了解,在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对于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是针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情形。该条例相关条款规定,北京市的在用机动车应当符合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并定期进行排放污染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环保、安全检测合格标志。

  此外,在限行过程中,北京市相关部门已采取专门保障措施,确保市民正常生活供应:为承担城市生产生活货运保障车辆发放通行证件;公交企业拟增加400辆车,提升2%公交运力;轨道交通将根据客流情况及时加开临时客车;出租车出车率将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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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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