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化解矛盾 平均三天调处一起纠纷

17.04.2015  11:17

 

律师(中)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蒋铭摄

记者昨天从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获悉,近年我市多举措“发力”处理矛盾纠纷,有效控制矛盾激化,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去年成功化解矛盾3619起。

 

■ 重视防范

 

让矛盾纠纷夭折

 

近日,斜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来到该镇丹华村,指导该村村民老陈和某农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完善合同条款,避免双方日后发生矛盾纠纷。现在,我市农民想要进行土地流转,都会得到这样的指导。

 

据了解,土地流转类矛盾纠纷涉及的人数一般都较多,一旦矛盾激化,很可能激发群体性事件。为避免此类纠纷发生,我市各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深入村民家中,讲解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并与镇农技站、经管站等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土地流转矛盾纠纷排查。

 

记者从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获悉,近年来,中心工作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防范”上,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及时干预,以预防矛盾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各镇调处中心每半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特别是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邻里纠纷等易激化群体性纠纷列入排查重点。去年,全市排查矛盾纠纷19835次,去年成功化解矛盾3619起,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195起。

 

■ 队伍扩容 律师现场参与矛盾调解

 

去年年底,我市沿江一企业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故,死者家属与企业老板因赔偿金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申请司法调解。因死者为农业户口,老板只同意按照农村居民死亡赔偿的标准赔付,最多赔付30万元,死者家属对此很不满。调解期间,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多次出现谈判可能破裂的情况。调解员在稳定双方情绪的同时,请来律师“助阵”,详细列出所涉及的法律条款,经过五天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获得了42万元的赔款。

 

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在我市已经形成一种制度。在很多案例中,当事人对法律知识了解有限,律师可以对当事人从法律角度进行专业分析和劝导,不仅通过讲解化解矛盾,而且通过直接与当事人会商,指出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案件的办结率。此外,律师现场向群众解释法律法规,也增强了当事人的法制意识。

 

■ 严格追责 调处不力追究调解员责任

 

除了律师,我市还形成了一个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有志于调解事业的社会人员为主体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率先在泰州成立首个人民调解员协会,拥有调解组织796个,专职调解员474名,兼职调解员1092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多,调解员们平均每天排查纠纷10起,每三四天就要处理一起纠纷,“忙不过来”是很多专职调解员的切身感受。为促进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避免社会矛盾激化,我市司法部门制订了严格的追责制度,对于各级调解组织,如果发生对于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发现后没有做好防激化工作,又不及时上报,致使矛盾激化的;不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又不及时向调处中心汇报或反馈调解情况,致使案件矛盾激化等情况,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