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仇勇副厅长到我院听取水生态功能区划专题汇报

16.02.2015  18:54

为响应国家即将颁布的“水十条”要求,率先开展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推进 “水专项” 有关“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研究成果尽快落地应用, 2月15日省环保厅柏仇勇副厅长率流域处程炜处长、黄卫副处长等一行专程到我院听取了江苏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区划专题汇报。

十二五”水专项监控预警主题太湖示范项目负责人吴海锁院长带领相关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太湖流域(江苏)水生态功能分区与标准管理工程建设”课题负责人李冰副院长从太湖流域水环境功能分区划分的目的与原则、方法与依据、功能定位与管理目标制定、成果提交、管理应用等几方面进行了汇报。

柏厅长充分肯定了现有工作成果,为进一步完善并加快推进水生态功能分区实施,提出了五点具体建议和要求:一是要统筹好水生态功能分区与基于控制单元的容量总量研究成果,总体上保持二者的协调统一;二是要与中国环科院承担的有关“河流总氮基准标准”研究成果进行衔接,适时开展氮的循环体系和总量削减研究;三是要与省监测中心承担的有关“太湖流域水生态监控系统建设”课题对接,确保水生态指标布点监测的可实施;四是要与省厅自然处对接生态红线的修订情况;五是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将水生态功能区划成果应用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中。最后,柏厅长要求课题组倒排成果落地推进计划,在一个月内重点汇报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办法与具体的实施途径。会后,吴海锁院长召集相关课题负责人及参加人员进行了落实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