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法治新种子成长为参天大树
9月9日下午,一场主题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为资本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新闻发布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会上发布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联合编制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并介绍各部门依法惩治证券犯罪工作情况。
回想一年前的9月,最高检与中国证监会合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中“探索在中国证监会建立派驻检察的工作机制”要求,成立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
一年来,驻会检察室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面对当前证券犯罪的新手段新特点,检察机关如何应对?检察机关又如何与行政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共同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高检督办案件30件,向各地检察机关交办案件273件
“派驻检察办案制度是一颗播种到资本市场土地的法治新种子,一年的时间刚刚生根发芽。”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如是说。
虽然刚刚生根发芽,但取得的成效已有目共睹。记者了解到,驻会检察室成立以来,最高检督办案件30件,向各地检察机关交办案件273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北八道等财务造假、操纵市场案。
同时,检察机关注重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强化与证监部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协商、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2021年9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开展打击证券犯罪专项行动,驻会检察室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督办19起重大案件。
此外,最高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驻会检察室联合公安部相关部门开展证券犯罪立案追诉标准修订工作,目前该标准已正式施行。驻会检察室也正在修改、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
还有,最高检不断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2022年7月至8月,联合中国证监会举办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业务专题培训,全国检察机关2.91万余人次参加,切实提高证券检察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
从一粒种子到一棵树苗,一年来,驻会检察室在建立证券犯罪案件办理新制度的进程中,开展了有益探索。“接下来,驻会检察室将继续发挥‘驻’的优势,与证监、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互相制约,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张晓津说,要努力让这棵保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树苗成长为参天大树。
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颁布,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检察机关“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等。
行动是最有力的语言。近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和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等部署要求,与证券监管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互相监督制约,不断健全办理证券犯罪案件的制度机制,维护资本市场安全。
记者了解到,2021年至2022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其中,今年1月至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如此大幅度的提升背后,折射出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坚决维护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心和力度。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过发布案例以案释法,警示上市公司董监高、证券机构及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要依法依规从业、履职,对违法犯罪行为,执法司法机关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张晓津说,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就是要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教育、警示作用,向资本市场传递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既有内幕交易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等常见罪名,也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少见的罪名,犯罪手段也更为隐蔽。比如,操纵行为除交易拉抬外,还与信息控制相结合;财务造假除做假账外,还采用虚假交易、票据质押等方式;大股东背信犯罪,不直接转移上市公司资产,而是采用转移并表子公司资产的隐蔽方式等等。
面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新手段、新情况,检察机关如何提升办案质效?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必要时自行侦查,通过全面收集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同时,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强调全链条打击,充分发挥案例指导作用,以自身高质量履职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加强协作配合监督制约,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推动新时代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离不开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
“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稽查系统办理案件400余件,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联合惩戒合力效果持续强化,进一步推动塑造崇法守信的资本市场生态。”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告诉记者,中国证监会充分发挥最高检、公安部驻会办公体制优势,持续深化证券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机关工作协同,今年上半年,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案件60余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并同步抄送最高检。
“2018年1月至2022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侦办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证券期货犯罪案件700余起,侦办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案件1400余起。”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李冰洋表示,公安机关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宣传预警、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强与证监和检法部门研商沟通,逐步健全各项协作机制,有效发挥工作合力。
“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3种犯罪案件共229件335人。”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祝二军说,多年来,最高法不断加强与最高检、公安部、中国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加强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审判基地建设,建立健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高效顺畅,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效能。
良好的法治环境,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与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密切协作,持续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张晓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