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四助机制"构建刑事被害人多元化救助路径

10.02.2015  12:01

  环卫工人因制止拾荒人员捡拾垃圾,被打成轻伤,由于该案的定罪证据欠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先后两次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在这期间,为防止被害人因迟迟得不到赔偿心理失衡,该院控申部门及时展开 “社会救助”,使被害人切实感受到来自司法、政府对他的关注,矛盾得以缓解。

  “社会救助”是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四助机制”中的其中一助。2013年以来,该院本着化解矛盾无小事的理念,进一步延伸救助路径,以控申部门为牵头,成立了以刑检、关工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一体化救助工作平台,探索建立了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扶助、社会救助于一体的刑事被害人“四助机制”。

  “四助机制”从最初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抚慰并重转化,通过情况倾听、心理辅导等精神救助,帮助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修复心灵创伤,并联合民政、妇联、社区等部门力量,由单纯的资金救助向就读救助、就业救助、生产救助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实现共同救助。

  该机制形成后,救助工作不简单局限于一次性的资金救助,而是通过回访考察,跟踪帮扶,从生活关心、法律维权、心理抚慰等多方面入手,对救助方式进行深度的纵向延伸和拓展,最大限度地解决被害人的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抚慰被害人受伤的心灵。

  如在前述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拾荒人员,平时本人的生活都给以维系,更谈不上赔偿。而被害人也收入微薄,又因花去了大量的医疗费用,妻子也年老无业,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

  为化解矛盾,帮困扶弱,去年11月该院迅速启动救助机制,不但从本院刑事被害人救助款中拿出2000元,还启动“社会化救助机制”,联系了当地的村委、民政等部门再补充救助了2000元,并落实好被害人后期安抚工作。

  经了解,近4年来,高淳区检察院将刑事被害人救助较好地融入矛盾化解工作中,不断研析对各类问题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准确把握政策与情理的关系,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余起,涉检信访稳控率、结案率、息诉率均为100%、赴省进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