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新规出台 学生遇五种情况可申请救助

18.02.2016  09:42

   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新规出台

  学生遇五种情况可申请救助

  本报讯 省教育厅官方微信17日发布消息,下月起,依靠国家助学贷款上大学的学生,遇到五种情况可以申请“助学贷”还款救助。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是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已毕业借款学生给予代偿贷款余额本息的救济措施。省教育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暂行办法》,明确五种情况可申请还贷救助:一是借款学生死亡,其家人可凭死亡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二是借款学生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凭县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或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医院,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至四级出具的鉴定证明申请,被评定为一级或二级残疾的,需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是借款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确有困难,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申请;四是借款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凭当地纳入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医保报销凭证和病历复印件申请;五是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的其他符合还款救助情形的借款学生。 (蒋廷玉)